时间:200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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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任金梅 通讯员 王进 刘人斐) 我国首部《护照法》将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实施后,申请护照的流程有无变化?护照使用年限是否更改?办理护照所需时间有无变化?今天,市出入境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该局孙力强副局长、审批科徐阳科长针对记者提出的问题作了回答。如您对新法有何疑问,可拨打电话85792519、85792710咨询。
记者:《护照法》对护照的有效期有无新的限制?
徐阳:《实施细则》规定护照有效期为5年,可以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5年。《护照法》根据不同年龄段,规定了不同有效期。十六周岁以下人员护照有效期5年,十六周岁以上人员护照有效期10年。同时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公约》附件九的规定,取消了护照延期的规定。
目前,执有护照的16周岁以上市民,若护照还有半年才到期,可不必急着去办新护照,你的护照可按新
记者:《护照法》实施后,办理护照需要几天时间?
徐阳:原《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办理护照时限是30天,地处偏僻、
记者:新颁发的护照是否有变化?
徐阳:新颁发的护照将不仅仅是一本小册子,它内部含有
记者:新法实施后,办理护照费用有没变化?
孙力强:新法规定了办理护照的工本费、加注费。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公布。用法律的形式规定这些内容,可有效防止多收费、乱收费情况的发生。目前,新收费标准还没公布,仍沿用原来的收费标准,办理护照200元,护照加注延期20元。
(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