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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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儿子失踪两年后,儿媳妇改嫁他人,但公公生气了,他将儿媳王女士告上法院,要求法院以重婚罪追究儿媳刑事责任。
2001年,刘大爷的次子刘某和王女士登记
让刘大爷生气的是,2006年1月,儿媳妇王女士突然跟另一个男子登记结婚了。刘大爷恼了,他认为儿子也许还没死,儿媳如此不忠,就是犯了重婚罪,于是闹上法庭。
2006年12月6日,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虽然知道其配偶刘某外出
但是,王女士因配偶长期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其重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构不成重婚罪。不过,王女士与刘某的合法
说法
受理此案的律师说,本案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王女士没有依法提出对刘某“宣告死亡”的请求,所以她的再婚行为无效。
我国
对于“宣告死亡”后又出现的人,赵律师说,经本人或近亲属申请,法院还可以撤销“宣告死亡”判决。(星辰)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