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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作为母亲代理人状告自己未尽孝道

时间:2007/2/9|

阅读量:1414|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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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作者: 来源:重庆晨报

没有尽孝儿想上法庭告自己

想着母亲劳累一辈子拉扯大8个孩子,最后却没有子女陪在身边赡养尽孝,昨日,33岁的李超(化名)表示,他想作为母亲的代理人,把兄弟都

告上法庭,其中也包括自己。

父母分居

老家在南川的李超说,他一共有8兄妹,四个兄弟,四个姐妹。“家里本来就不富裕,母亲拉扯大8个孩子不容易。”李超说,他初中没毕业就到外地打工,直到去年,才从深圳回到重庆安定下来。

李超回忆,由于父亲喜欢打牌,母亲和父亲常常因此发生争吵。大概在1998年左右,父亲和母亲闹起了分居,父亲搬到李超三哥家,而母亲则独自居住在李超的房子中。

“虽然说父母之间本身有矛盾,但他们都说,造成这种局面,很大程度上和我有关。”李超的声音有些无奈,在李超的家人看来,30多岁的他至今未婚,是让母亲压力增大、因而和父亲发生争吵的主要原因。

想告自己

“自从兄妹几个成家后,对母亲关心得越来越少。”李超说,按照农村的风俗,女儿出嫁后,赡养责任主要就落在了儿子身上。但在李超看来,兄弟几个,没有一个人真正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

李超表示,之所以感觉特别愧对母亲,是因为父亲每个月还有300多元的补贴,而母亲则是一个没有任何收入的农村妇女。而前天母亲和大哥的一场争吵中,大哥的一番漫骂,让李超有了起诉兄弟4人的念头。

法律不支持

昨天,记者连线到李超远在厦门的二姐。说起母亲,她有些哽咽,“70多岁的人了,腿脚又不方便,偶尔买东西都要拜托邻居。”在二姐看来,家里的几个兄弟,都不够责任心,且没有尽到做子女的义务。父母的零花钱,多由她和幺妹来负担。不过,对于李超的想法,二姐并不支持。

而李超母亲的隔房弟弟唐先生表示,据他所知,近几年来,李超兄弟几个的确没有每个月给父母赡养费的做法。不过,李超几个哥哥家庭情况都不好,这可能也是原因之一。

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贺天强律师表示,儿子代替母亲起诉自家四兄弟,而自己也是当事人之一,这个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儿子没有权利帮母亲进行起诉,母亲可以通过请律师或者找相关的知情人代替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