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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改破冰前行

时间:2007/2/26|

阅读量:1409|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作者: 来源:中国证券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农村医疗改革浓墨重彩的一笔,获得了财政“鼎力支持”,并大大改善了农村

的医疗状况。但有专家认为,财政买单式的改革很难一蹴而就,要多管齐下在农村建立起多层次保障体系。

    “2007年将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将从2006年9月底全国50.07%的县(市、区)扩大到80%的县(市、区)。”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如是说。

    农村医改覆盖面逐渐扩大,从医改中受惠的农民也越来越多,但试点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许多试点县(市)尚未建立起合理、简便、有效的农民缴费机制;一些地方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还存在一些潜在的危险因素;一些农村医疗机构服务不规范、药品价格偏高等。这些问题考验着农村医改掌舵人和专家的智慧。

    专家建议,农村医改应走渐进式扩容的道路,目前存在的问题还需从改革“财政买单式保障”、“新药严审”等医疗生态环境建设上动脑筋。

    财政买单式医改“进行时”

    自2002年中央做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后,财政对农村医疗改革的投资逐步增加,农村医疗改革不断推进。专家认为,财政买单式的农村医疗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较长时间从制度、保障机制、运行体制等方面不断地完善和创新。    

    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介绍,从2002年一直到2010年这段时间,所有财政增加的卫生投入将主要用于农村,“2006年卫生部增加的40个亿的卫生费用,70%以上甚至80%是用在农村的,包括农村的重大疾病预防,艾滋病、结核、公共卫生、合作医疗等等。”

    新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农村医疗改革浓墨重彩的一笔,获得了财政“鼎力支持”。去年,中央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补助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金人庆指出,2007年地方财政补助标准要全部提高到每人20元,并不断完善办法,规范管理,确保参合农民真正受益。

    一些专家建议,应趁现在财政收入处于连年增收的时机,增加财政对大农村医疗的投入,从而解决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不过,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王朝才强调,虽然财政加大了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但目前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还很困难。他说,目前我国财政收入水平虽连创新高,但我国财政收入水平还只能支持我们有选择地解决一些问题,比如,在农村医疗问题上,财政首先还要着力于农村公共医疗卫生体系的建立,建立应对“非典”等突发事件的应急体系等。

    即使今年地方财政补助标准达标,目前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仍难满足农村群众看病难题,而要求各地把标准定太高又不切实际。业内专家认为,单靠财政解决的农村医疗问题肯定只能是低水平覆盖,“甚至有的地方还很难建立起这种低水平覆盖的医疗制度。”

    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

    既然财政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农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因此,就需通过其他途径作为其补充。业内专家认为,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或能更快提高农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王朝才以农村合作医疗为例谈到,可以考虑在目前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基础上,设计更多的机制保障农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例如,可以建立类似城镇医疗保险的体制,鼓励部分农民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同时,对于农村困难家庭则由财政“管起来”。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丁建臣则认为,应该建立由政府、社会、企业、农村群众等共同参与的农村医疗体系。他说,除了财政加大投入外,政府可以通过提高乡村医院待遇水平,加大基层卫生人员培养等方式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他还提出,政府应鼓励社会慈善事业,通过慈善捐赠投入农村医疗体系;而对于那些“变相”涨价或制造并向农村地区销售假药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从长远来看,开征社会保障税将成为支持包括农村医疗改革在内的全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丁建臣说,通过税收方式筹集的医疗保障资金能够保证投入的持续性、固定性和长期性,还可以通过差别税率或累进税率达到“对穷人少征税,对富人多征税”,筹集到的资金可以用于广泛的医疗投入。“如果开征国民医疗保险税,全国每年能够筹集到2000亿—3000亿元,这将大大缓解医疗投入不足的问题”,丁建臣认为这种制度安排能够使绝大多数人看得起病。

  医药改革将助力农村医改

    目前,农村医疗改革的瓶颈是“钱少药缺”。所谓“钱少”是指农民可供支配的医疗卫生支出本来就低于城市;“药缺”则表现为农民本来就少的医疗支出还往往买不到“廉价的”基本用药。

    分析人士指出,药品降价“见光死”的现象虽非农村用药所特有,但对农村看病群众的影响似乎更大。“让药品降价落到实处,生病的农民吃得起药”似乎已成为农村医疗改革的“最低纲领”。

    丁建臣表示,应对那些“换个标签就成新药”的企业予以严惩,同时,对于新药的审批也需“慎重”。有关统计显示,目前,我国12分钟就可以批准一种新药,这样的审批速度难免使部分药品生产企业钻空子,他认为,对新药审批应该限量,从制度上控制企业“换标签”行为。

    有关人士还透露,有关部门还将通过“从严执行”每五年一次的药品重审,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新药”,控制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申请新药“规避降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采取了通过定点生产基础药的方式保障基本药品的供给,目前已批准了10家药品企业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分析人士认为,保障常用廉价药品的市场供应至少可以减少农村群众因基本用药昂贵而导致“小病拖成大病”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