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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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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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市场报 | |
丈夫长年在外打工,留守在家的妻子寂寞难耐之时与同村一男子逾越了道德的防线,而此情景恰好被14岁的女儿发现。遭到孩子指责后,怕丑事外泄的母亲竟对孩子痛下杀手,并将其沉入河中。 现年43岁的河南省舞阳县籍被告人张玉平,与前夫离婚后嫁与阜阳市颍州区西湖镇农民田某为妻。因丈夫田某长期外出打工, 次日晨5时许,被告人张玉平照常到打工的砖窑厂干活。走时故意将家中的院门、屋门大开,想以此隐瞒事实真相。至8时许张从窑厂回家,便开始假装到处寻找小月。当日上午11时许,村民在案发现场水塘发现小月尸体,及漂浮的车架、毛毯、被单等物,张玉平随后赶至现场大哭。边后经人报案至案发。经鉴定小月系被人扼颈、捂压口鼻丧失自主反抗能力后,被人投入水中致溺水死亡。 日前,阜阳中院依法判处张玉平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