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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官全身伤痕离奇暴死看守所 全国首例

时间:2007/4/23|

阅读量:1381|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7年04月23日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日晚,中国法院网所属法治论坛有消息称,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法官黎朝阳全身伤痕暴死看守所。本网(中国法院网。下同。)记者21日与平乐县人民法院连线通话,证实黎朝阳确实死亡。

    4月20日19点19分,论坛出现了《平乐县法院法官离奇暴死于看守所中》的帖文说,2007年3月22日,桂林市检察院的传唤了38岁的平乐县人民法院法官黎朝阳,并要其写认识。3月23日,以“涉嫌受贿罪”被收押在桂林,后转兴安县看守所,4月2日上午竟然暴死狱中,帖文说,死者全身伤痕,死因蹊跷。亲属询问相关部门负责人均闪烁其词,没有人肯说死因是什么,也没有人做任何解释。其后,死者亲属到桂林市人大、市政府、市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信访,均是敷衍了事,并没有给任何说法。

    平乐县人民法院值班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黎朝阳法官死亡具体原因不清楚,关于此事,要找桂林中院联系。目前,本网记者尚未联系到桂林中院。

    根据贴文留下的电话,上午9点30分,本网记者多次拨打看守所的上级机关,桂林市公安局信访办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21日上午11点,黎朝阳的妹妹黎秀清在电话中向记者回顾了相关过程:

    2007年3月22日,桂林市检察院传唤黎朝阳,并要其写认识;

    3月23日,黎朝阳以“涉嫌受贿罪”被收押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

    3月24日,黎朝阳爱人接到黎被拘留通知书;

    3月25日、26日,黎朝阳的亲属两次送钱物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均未见到黎朝阳;

    3月26日,黎朝阳被转送至兴安看守所;

    4月3日,在殡仪馆见到黎朝阳尸体,全身伤痕累累;

    4月4日,黎朝阳尸体被送检;

    据悉,这是第一起全国法院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传讯而当场暴亡的案件。之前,2004年3月8日,曾有江西景德镇法官刘江因依法办案,被冠冕堂皇的犯罪分子、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指使手下打手立案传讯,江西省检察院的打手们对刘江实施多次殴打、酷刑并将其残酷致残。可见暴力执法、逼供信等已经成为一些检察机关的顽症与拿手好戏。而从2007年3月23日——4月2日,在这短短的11天内,在人民公安的看守所里,在强有力的人民检察机关和人民公安共同监督监管下,到底发生了什么恐怖、血腥、残酷的行为,使得身体健壮的黎朝阳法官离奇暴死?是谋杀?还是灭口?总之,还是一个未知的悬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