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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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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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腾讯 | |||
话题背景:受到大家关注的北京第一例性骚扰案一审以女性原告败诉告一个段落,此案例显示,我国目前在性骚扰标准上尚为空白,在女对男的骚扰上是空白,在取证上有难度,既不能诬陷了好人,也不能放过了狼,这确实是一大难题。 我天生是个爱动脑筋的人,今天晚上洗澡时灵感 从性骚扰产生作用的途径来看,分为视觉,听觉,触觉上的骚扰。实际上,性骚扰的主体和实施对象,除了男对女,还应该有男对男,女对女,女对男的这几种性骚扰形式。 性骚扰,从其产生危害的根源来看,就是使受害人的心理上感到难受,而不是肉体上被接触这个事情本身。 以下,是我的一些疑问: ⊙1.某女趴在办公桌上睡着了,某男在她隐私部位摸了一下,没人看见,她也没感觉到自己被摸了,那么从性质上讲,这个女人被性骚扰了吗?我认为没有,因为该骚扰行为并没有造成妇女的反感和察觉,而性骚扰,应该是一种性方面的屈辱情绪,在不知情的时候被触摸,并没有造成反感及心理压力,那么,请法律专家们说说,这还叫不叫性骚扰呢? ⊙2.如果这一行为让另一个同事看见了,那么无论这个同事有没有当时或者事后告诉该女性,此行为就升级为“公共场合下猥亵妇女”,是这样吗?算性骚扰还是猥亵?性骚扰和猥亵的区别在哪里?一个不带体液在指头上,而另一个带体液在指头上,是吗? ⊙3.如果恰好在该男人触摸女人隐秘部位时,女人醒来了,感受到了这一触摸,同时也被同事看见,可以说是证据确凿,等着受罚吗?-----未必!如果两人是恋人关系呢?那他们就不是性骚扰了吧?可在公司里的其他同事看到这个行为,也会认为是对自己的一种性骚扰! ⊙4.如果某秘书每天穿的十分暴露或紧身,用以勾引老板求得加薪、升职,甚至企图升级为老板娘,那对于公司里其他男性员工,这样的穿着是不是也是一种性骚扰? ⊙6.再说说社会上流行的“信”骚扰吧,如果某短信发给了女士,引起了反感,是否可以告其性骚扰?如果能,如果是无意发给自己老婆,发错了人呢?也凭这个去告?显然是不成立的。再换句话说,如果某女借某男电话使用,趁机发一个骚扰短信给自己手机,达到讹诈目的呢?也许有人要说,一条不算,多条才算,那我再问,几条这样的短信才叫性骚扰? ⊙7.再打个比方,我老婆非常不喜欢我接别的女人的电话,如果有人故意没事找事地打电话我,引起我老婆的不快,这是不是也该叫性骚扰?这如何取证?!和普通的公务电话有区别吗?可引起了心理上的不快是确实存在的,引起的夫妻争吵也是真实存在的。 ⊙8.女人摔倒、昏倒,醉倒……反正是倒了,男人去扶,碰到乳房,算不算性骚扰?如果算,那这个社会谁还做雷锋?当年雷锋扶那么多老太太过马路,敢说自己绝对没有碰到过老太太身上任何一个部位?要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只碰到胳膊就不是性骚扰吗?性骚扰有身体部位限制和年龄界限吗?如果某父亲纵容自己的儿子故意在女人胸前乱摸,叫性骚扰吗? ⊙9.两人在舞场上跳舞,素昧平生,男人因为技术不佳,不小心把手放到女性的腰部以下,算不算性骚扰?不小心贴的太近,叫不叫性骚扰?那又如何判断孰为“有意”,孰为“无意”? ⊙11.一个带着男孩子的家长,当其他女人的面让男孩子露出生殖器小便, ⊙12.一个终极的例子,如果某男不管你穿多穿少,他就始终盯着你的胸部,或某女始终盯着你的胯下说话,那算不算性骚扰?人家又犯了什么罪!? …… 最后我列出防范性骚扰的产品系列清单:“软猬甲”,“软猬长裤”,“软猬”手套(摸手也是一种性骚扰),围脖儿,剧毒发胶,潜水耳塞,眼罩,…… 这不看不见路了吗?没事,旁边站一个雷锋叔叔,还有4个角度的摄象机24小时跟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