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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广医疗事故责任险 单次赔偿限额50万元

时间:2007/5/26|

阅读量:1340|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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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近日与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签署了深圳市大型综合性医院第一份医疗机构执业责任保险单,拉开了深圳市医疗机构全面推广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序幕。

据了解,医疗责任保险属责任险的一个险种,投保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如果在诊疗护理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当患者或近亲属提出索赔时,依法应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签署医疗责任保险后,将承担医院因医疗事故或差错对病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单次医疗事故赔偿限额为50万元,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保险费由医院全部缴付。保险公司将派专人常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