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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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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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如果愿意再等上几天的话,就可以使用新版的二手房示范文本了。昨天,深圳市国土、工商两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今年8月1日起,将启用二手房买卖的合同示范文本(包括《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以前中介自行拟定的二手 中介要按交易顺序打印合同 这是深圳市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有效防范诸如“霸王条款”、“交易陷阱”等不公平交易,减少交易纠纷的一项有效措施。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启用,也标志着深圳的一手房、二手房、现房已全部采用统一的示范文本,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体系。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也同步下发了《关于规范二手房合同打印程序的通知》,要求全市各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8月1日起,必须通过“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打印《二手房委托合同》、《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其它任何印刷版、手写版合同均不得继续使用。通过经纪机构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可以通过经纪机构从网上下载打印合同;至于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可任选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打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无故拒绝,违者,主管部门将取消其打印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资格。购房者只需按规定缴纳工本费即可。 “我们规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的二手房交易,应当按照交易的时间顺序,依次打印《二手房委托合同》、《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这就决定了交易三方必须在一起才能够签署合同,从而可以有效避免中介吃差价的现象。”深圳市国土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 将按评估价征20%所得税 据了解,目前深圳的二手房交易量已经超过了一手房交易量,二者的交易面积比例已达1.6:1。此前,《深圳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虽已于2004年正式实施,但不是强制性规定,各中介还是继续使用各自版本,各中介合同内容不统一,存在各种漏洞。而在一手房市场上,由于已经采用了政府统一制订的示范文本,交易纠纷已经几乎降至零。 “一些不良中介在自制的居间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设置‘合同陷阱’损害买卖双方利益,牟取不义之财;个别置业者利用中介公司的激烈竞争,屡屡‘跳单’,逃避佣金;甚至中介公司与投机者相互勾结,签订‘阴阳合同’偷税漏税。这次启用示范文本后,将有助于解决二手房交易合同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市工商局一位负责人说。 昨天,市国土部门还透露,以评估价格为基准征收20%所得税的政策即将出台,评估机构将由国土局和地税局共同组成,评估价格按片区、朝向、新旧程度等多个指标确定。政策实施后,二手房交易再想通过“阴阳合同”偷逃税款几无可能。 新合同亮点 ●卖方必须对所交易的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交房前必须结清水电费、物管费等所有费用。 ●若卖方延迟交房,买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增加产权共有人信息。 ●新增“房地产交接清单”作为附件。 ●卖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户口迁出。这是一条创新条款。由于户口问题不仅是房地产权利现状的一部分,而且与学位直接相关。 ●一定程度上避免“阴阳合同”产生,因为新合同条款均由政府部门统一制订强制执行,交易方若想逃税,要私下签订第三个合同,但这不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