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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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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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开学,全市各民办学校将统一启用《深圳市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书》。根据新启用的聘用合同书,教师的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一年。学校同时要明确教师的工作岗位,聘用期间教师如不能胜任,学校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教师基本工资。 日前,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书 新聘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聘用老师的工作岗位,并规定聘用期间如教师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学校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教师基本工资。另外,该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1年。合同同时规定,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教师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