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网站新闻
网站新闻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婚恋指导
婚恋指导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9月起启用民办教师统一聘用合同

时间:2007/8/5|

阅读量:1296|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深圳特区报

9月起启用民办教师统一聘用合同

民办教师公休假等待遇均须按国家规定执行

【本报讯】(记者李玫实习生郭莉)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我市各民办学校在新聘请教师、职员或原与教师、职员签订的合同到期续签时,将必须一律使用全市统一的《深圳市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这标志着我市民办学校聘用教师行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此次出台的《合同书》最大的特点在于,针对民办学校聘用教师中容易发生的纠纷一一做出了详细规定。《合同书》规定,聘用期间若受聘教师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民办学校可以调整受聘教师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基本工资。受聘教师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据悉,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的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教育办学机构内的受聘教师、职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文本,都必须以《深圳市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书》为范本。聘请其他人员仍使用劳动合同。《深圳市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书(范本)》及《深圳市民办学校聘用教师、职员信息备案表》,可在“深圳教育网”下载。


作者:记者李玫实习生郭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