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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宿舍厕内所发现新生男婴儿(图)

时间:2007/8/10|

阅读量:1322|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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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新商报
女工宿舍厕内所发现新生男婴儿(图)
男孩身体状况比较良好

  新商报记者雷霆 实习生王琳 小家伙儿浑身带血,肚脐上还连着的脐带,像一堆小肉团……昨日一早,我市某大型企业女工晓梅(化名)下夜班,路过宿舍15楼卫生间时,惊恐地发现纸篓里有个小东西正在蠕动。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一看,里边竟有一个刚出生不久的男婴。

  该企业相关负责人昨日傍晚表示,已对男婴母亲的身份展开调查。仅昨日,接收该男婴的医院共收到两名弃儿,“另一个也是男孩,目前两人身体状况都比较良好。”

  女工宿舍厕所惊现新生男婴

  晓梅向记者讲述一早的见闻时惊魂未定:“7点多下夜班回来,要去宿舍15层的厕所方便一下,竟发现纸篓里有东西在动,却没什么声响,好像一只没人管的小猫。”

  壮着胆子,晓梅和工友一起,探头往纸篓里看,吓呆了:是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全身裸露着,肚脐上还连着脐带,周身粘着血。孩子没有任何哭声,但有微弱的呼吸,“是小子!真可怜!她妈妈太狠心了!”……闻讯赶来的工友们一边谴责着孩子的母亲,一边报警。8时30分,辖区派出所巡警赶来,简单问明了情况,抱走了男婴。

  “这是谁的孩子?妈妈在哪?”厕所发现弃婴的消息,很快传遍该企业整栋宿舍楼,人们纷纷猜测着。采访中,几名女工总是欲说还休:“别问了,孩子要是没毛病,有个好人家收养也是福分!”

  “奇怪!没发现谁可疑啊!”尽管满是惊诧,但大部分女工对于是某位工友在厕所内产下男婴的事实不置可否。

  该企业负责后勤工作的张科长表示,针对此事他们已对整栋宿舍楼(16层高)所有适龄女工展开调查,尚未发现怀疑对象。“我们企业年轻女工较多,但企业很注重女性科学生育知识的普及教育。一般上岗前,都会进行集体教育,没想到还是发生了这样令人遗憾的事情。太不应该了!”

  大连某

医院收到两名弃婴

  据悉,昨日9时多,与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后,民警将这名男婴送到医院。中午12时许,记者在该院儿童加护病房内见到了正嗷嗷待哺的小家伙。儿科主任介绍,小家伙重7斤左右,身体状况良好,正在接受观察,“入院时,发现男婴气管中有痰,为其吸痰时又发现内含血迹,正在对症治疗。”

  记者发现,保温箱内,小家伙身旁另躺着一个新生男婴。护士介绍,这也是一名弃婴,“比另一个早来几小时吧,6斤多,是120送来的,听说是在一个村旁的路边发现的。”

  虽同被亲人无情抛弃,但所幸两名男婴都比较健康。昨日下午3时,民政部门将两名男婴送到福利院。

  “每年,当大批的打工妹从乡村涌入城市时,眼里除了打工赚钱等基本的生存愿望之外,绝大多数人都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和性育知识,应该有人来帮助她们,让她们免除伤害。当然自身的提升也很重要。”妇科医生建议,希望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及时对打工妹进行有关的性育教育,比如定期的教育讲座、案例分析等,让她们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懂得法律和健康知识。

  相关法律: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人听说两名弃婴的情况后曾向院方打听能否收养孩子。 根据《收养法》规定: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必须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记者季禾子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