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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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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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21日 深圳特区报 |
福田区首例虚假注册案开审 一企业法人代表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日宣判 【本报讯】(记者饶洁通讯员李秀娟林春平)9月17日下午,福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深圳市启×贸易有限公司虚报资本(即非法垫资)骗取工商登记一案,法人代表孔×根、熊×到庭候审,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这也是福田工商、公安部门联手首次利用《刑法》打击企业虚假注册违法行为。 100万注册资金“蒸发” 今年1月,福田工商部门在对新登记注册企业的材料进行检查时,发现深圳市启×贸易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存在疑问。办案人员发现,去年10月17日,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某支行开立的账户中存入了用于登记注册的资金100万元,但当营业执照一办毕,该笔资金即被转出,公司账户余额为零。 于是,工商部门通知公司法人代表孔×根、熊×前来接受调查。在办案人员切中要害的询问下,两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2006年6月,两人欲成立一家销售文具的贸易公司,但因资金不足,另外为图方便,便找到鹏×达中介公司,以1.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由该中介公司提供100万元人民币垫资作为公司注册资金,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执照,随后鹏×达中介公司将所注资金全部抽走。 由于证据确凿,涉案金额巨大,今年3月福田工商分局依法将此案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虚假注册主要有三种形式 据福田工商分局负责人介绍,企业虚假注册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虚假经营场所,一般指经营场所根本不存在或场所存在但不是此公司经营,多表现为租赁合同虚假;二是虚假注册资料,不仅包括前置审批,还包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股东决议、验资报告等虚假;三是虚假注册资金,包括虚报注册资本(非法垫资)和抽逃注册资本,上述案件就属于这种情况。 据了解,虚假注册罪虽在《刑法》中颁布多年,但在实践中大多定性为违规,以行政处罚为主,很少真正立案。这些不具备法定条件,通过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的非法公司,严重损害了其他市场主体合法利益,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自去年开展打击非法中介和虚假注册工作以来,福田工商部门共查获涉嫌经非法中介代办的虚假企业806家,吊销营业执照165家,移交公安12家,刑事拘留9人,有力震慑了非法中介和虚假注册分子。 实施网上企业场地调查制度 为了构建防范和打击企业虚假注册的长效机制,福田工商部门推出了多项举措: 一是严格核查登记注册材料,对前置审批批文、验资报告、银行对账单等登记注册材料进行抽查,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二是实施网上企业场地调查制度。虚假经营场所是虚假注册的一项主要内容,有的是非法中介勾结租赁所人员造假合同;有的是一份租赁合同多家注册企业(注册分公司);还有的无法查证房产证明真伪。为此,福田工商分局开发了“企业场地调查网上管理系统”,在辖区内全面实施企业网上场地调查制度,重点对新设立或变更经营场所的企业地址进行实地调查,遏制提供虚假场地进行登记注册的违法行为。 三是实施“黑名单”库管理系统,将因虚假场所、虚假资料、虚假资金被工商部门查处的企业和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照未逾三年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电脑联网实现对违法企业实时查询、动态监控,防止被查处的股东重新注册新公司。 |
作者:记者饶洁通讯员李秀娟林春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