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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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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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08日 深圳特区报 |
出租车将实行油价运价联动制 分步收取燃油附加费以应对油价上涨压力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记者昨天从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我市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方案最近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公布实施。油价与运价联动的主要方式是分步收取燃油附加费,以有效地化解油价上涨的压力。其中规定,当93#油价超过5.25元/公升低于5.96元/公升时,红黄色出租车按照0.5元/车次的标准加收燃油附加费。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联动机制并非在93#油价超过设定的价位就立即启动,政府为此规定了两个月的观察期。即何时加收燃油附加费要看当时油价变动趋势等情况后再作出决定。 近几年来,成品油价格的不断上涨对出租小汽车行业经营产生了较大影响。为此,国家、省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以化解油价上涨的压力。我市曾经于2005年准备降低出租车运价,但2005年以来,油价持续上涨,2005年6月25日至今,93#汽油价格上涨了0.79元/公升。为应对油价上涨,我市出租小汽车企业根据市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司机进行了三次油补。同时“交强险”的推出、新的车船税的提高、物价上涨等因素,使原本可以降价的空间不断缩小。在此期间,国内很多城市都采取了提高出租车运价和出台燃油附加费政策。 会议通过的联动机制方案分别对红黄色出租车和绿色出租车作出规定。红黄色出租车联动方案为:当93#油价超过5.25元/公升低于5.96元/公升时,按照0.5元/车次的标准加收燃油附加费;当93#油价超过5.96元/公升低于6.50元/公升时,按照1.0元/车次的标准加收燃油附加费。 绿色出租小汽车联动方案为:当93#油价不超过6.31元/公升时,继续执行现已收取的1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当93#油价超过6.31元/公升低于6.94元/公升时,燃油附加费标准由1元/车次调整为1.50元/车次。 考虑到我市出租车运价结构不合理等因素,方案还明确规定,当93#油价超过6.30元/公升时,着手研究调整运价水平、优化运价结构的新的出租车运价政策,并在新政策的基础上建立新的油价运价联动机制。 有关人士特别指出,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不能理解为是一种涨价方案,而是未雨绸缪,为应对将来油价变动而采取的价格预案,并且是运价与油价同向联动,有涨有降。另外,我市制定的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油价上涨增加的出租小汽车营运成本,是由消费者、企业、司机和政府四方合理分担的,并非全部转嫁给消费者。 |
作者:记者方兴业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