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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发现妻子有外遇 到法院起诉第三者

时间:2007/10/21|

阅读量:1162|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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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7年10月21日02:0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吕佳瑜 通讯员 王悦)44岁的王先生偶然发现一名男子与妻子有不正当关系。随即,王先生以家庭生活和精神受到损害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该男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近日,丰台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先生诉称,2007年7月31日中午,他从单位回到家时,发现家中门被反锁。敲门后,妻子打开房门,他进门后,看见一名男子身穿三角裤在他家的卧室。

  经询问,该男子承认与王先生的妻子已发生过很多次不正当男女关系,表示很内疚,随后给王先生写了一份不再与其妻来往的保证,并自愿赔偿王先生精神损失2万元。

  王先生认为,由于该男子的不道德行为,给他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同时也给他的家人及家庭生活带来严重的伤害,男子应为自己的过错行为受到法律的惩罚。于是王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该男子赔礼道歉,履行保证,并另外赔偿他精神损失费2000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