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10/26|
阅读量:1134|
来源:朱运德
| ||
今年7月,罗湖国税局一名女公务员涉嫌犯罪被单位开除,后检方撤回起诉,她却无法复职。而她到省国税局希望得到书面信访答复也遭拒绝。
46岁的王玉敏原是罗湖区国税局一名副主任科员,2003年因涉嫌受贿被深圳市国税局开除。后来检方经补充侦查认为证据不足,决定撤回起诉。王玉敏于是想复职,却遭拒绝
去年11月,王曾到省国税局信访要求复职,今年4月该局才口头通知她维持原处理决定。昨日,王玉敏再次去省国税局,希望得到书面答复。两名工作人员向她传达了两点意见:一是维持原处分决定,二是以口头形式答复,不形成文字。省国税局工作人员称,检方撤诉是因其情节轻微达不到起诉标准,并不代表王没有犯罪和违纪事实。且根据实际情况可作口头答复。
王玉敏说,此前她去国家税务总局信访,总局称要等省局做出正式答复后才能处理。为此她不得不要求省局给她出具书面答复。
昨日,王玉敏还提出,深圳市国税局开除她之前,没有按规定听证。于是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了她被开除的过程。对于王的要求和质疑,工作人员表示已经一一记录,并将如实向有关负责人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