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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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法制晚报10月27日
经过三年审理,受到国内外高度关注的“伟哥”
记者27日获悉,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了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伟哥”专利无效的决定。这意味着,国内的制药
2001年9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辉瑞公司“伟哥”发明专利权。这意味着,直至2014年,国内任何厂家只要使用“伟哥”中的“西地那非”成分生产用于
此举遭到了国内多家企业的反对。同年,国内12家制药企业联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伟哥”专利无效。
2004年7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辉瑞“伟哥”专利无效的决定。
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辉瑞提交的专利说明书中,关于其技术
辉瑞公司对此不服,将专利复审委员会诉至市一中院。
辉瑞公司称,专利申请说明书中给出的数据和
一审判决后,作为第三人的国内12家制药企业不服判决,上诉到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说明书所述的治疗效果及实验数据缺乏明确的指向及关联”的说法,属于认定事实有误,应予纠正。
据此,市高级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