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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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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 通讯员胡柳)一名司机驾车通过人行横道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撞死一名行人。事后,司机王某积极赔偿死者家属50余万元,并认罪悔过。昨日上午,东城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王某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
4月20日,29岁的王某驾车行驶至雍和宫大街方家胡同东口北侧人行横道时,没有减速行驶。这时,行人刘某跟在一辆公共汽车后面过人行横道。当王某发现刘某时,减速避让措施无效,撞到刘某。10天后,刘某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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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
朱运德 15年
朱运德,男,原籍湖南省株洲人,现落户定居在深圳。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在职金融研究生、双本科学历(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和湖南师范大学中文本科),深圳律师协会第八届、第九届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律师协会第九、十届培训委员会委员,深圳市龙华区尚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会长,深圳市湖南攸县商会监事长,法律服务创新平台《万律库》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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