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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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华商报11月6日报道 “痛,全身都痛。爸,妈,同学们的捐款到了吗?”躺在病床上的21岁女孩马斯婷问身边的父母。母亲强忍住泪水,借口关窗子离开病床。父亲只能笑着安慰她。马斯婷是陕西理工学院大三女生,在查出患胃癌时,学校开始给她捐款,后来学校以其
病情严重癌细胞不断扩散胃被全部切除马斯婷是河南驻马店人,在位于汉中的陕西理工学院艺术学院读大三。马斯婷的父亲马建设说,孩子此前经常晚上肚子痛,10月12日,痛得没办法,在同学陪伴下去汉中市人民医院检查,“当时查出来是胃癌,要立即手术。”马建设说。10月15日,孩子被转到西京医院,18日进行了手术。据马斯婷的主治医生刘庆元介绍,由于患者癌细胞不断扩散,只有将胃全部切除。同时还切除了横结肠、左肾包膜和胰腺体尾。刘庆元说,除非
马建设说,一个手术下来,花了约6万元。接下来的化疗还需很大费用。他们夫妻俩都是工薪阶层,马斯婷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今年也在上大学,所以家庭经济状况捉襟见肘。
学校答复她家条件较好不能享受捐款
马建设介绍,从10月下旬起,学校答应他们开始募捐,募捐的钱用来给马斯婷后期
昨日中午,记者电话采访了王荣安,王荣安说,马斯婷在汉中治病期间,学校一直派学生24小时陪护,后来她的父母和一些亲属要求学校募捐,学校也就答应了。学校成立了募捐领导小组,师生们开始捐款,汉中音乐台记者来
昨日下午4时许,马建设
律师观点
撤销捐赠要征求捐赠人意愿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屈建国认为,作为学院来讲,属于捐赠的倡导者,对于以学院名义捐赠的钱物,在未实际赠与受赠人之前,当然有权予以撤销。对于其他学生、老师捐赠的钱物,则必须征得他们的意愿,不得随意撤销捐赠。如捐赠人明确表示赠与受赠人并无撤销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