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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黑老大蹊跷减刑出狱 省高院四法官被查(图)

时间:2007/11/8|

阅读量:1146|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7年11月08日来源:中国网 
[提要] 六年前“辽源打黑第一案”的主角“黑老大”刘文义,在初审时获刑二十年,但几经司法来回后,最终仅判刑五年。服刑期间,其哥为监狱配备取暖锅炉,被冠以“技术革新”之名,服刑三年即告出狱。今年7月,在中纪委督办、吉林省纪委查处之下,刘文义再次被捕,吉林省高院的四名重要法官被查。 
 
吉林高院大门  本报记者 丁补之/图

 
                     吉林高院大门  本报记者 丁补之/图

  黑老大蹊跷减刑出狱 吉林高院四法官被查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丁补之 发自长春
  六年前“辽源打黑第一案”的主角“黑老大”刘文义,在初审时获刑二十年,但几经司法来回后,最终仅判刑五年,而且因在监狱进行“技术革新”,服刑三年即告出狱。
  今年7月,在中纪委督办、吉林省纪委统一查处之下,刘文义再次被捕,相关律师、法官和监狱管理人员因涉嫌介绍贿赂和受贿被查。
 
    其主体是吉林省高院的四名重要法官,从而引发吉林司法界的强烈震荡。
  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合镇胜利村,梅河监狱所在地。
  三年前的12月,一场大雪过后,半夜气温急转而下,寒意浸骨。突然响起一阵鞭炮声,惹得村子里一阵鸡鸣狗吠。
  在监狱煤矿轮值零点班的村民老张,看到一幕从未见过的大场面:奔驰、宝马等三十多辆小车在监狱门口排成长队,一直接续到村口。起初,老张以为来了什么大人物,后来才得知,原来这些车辆只是来迎接一名叫“刘老五”的犯人出狱。
  刘文义,绰号“刘老五”,被指控为吉林省辽源市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2001年9月,在吉林省打黑除恶行动中,该组织被剪除,主犯刘文义一审被判20年,其时辽源各界无不拍手称快。
  蹊跷的是,该案重审以及上诉、申诉后的审理中,刘文义刑期一改再改,由20年减至15年、10年,最后仅获刑5年。更令人吃惊的是,2004年底,刘文义竟然又出现在辽源街头——他在狱中通过“技术革新”获得减刑,只呆了三年便提前获得自由。
  今年7月,吉林省委的一份批示,放在了该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案头。
  刘文义蹊跷减刑,经举报后受到高层重视。在中纪委督办、吉林省纪委统一查处下,8月初,刘文义在河南洛阳被吉林警方抓获。
  随着刘文义再度被抓,包括其原辩护律师在内,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宋翔、刑三庭副庭长刘建伟、审判监督庭法官于承烈与刑三庭法官李永军应声落马,并牵出一起监狱丑闻。
  吉林省检察院知情人士透露,此减刑事件背后玄机,是相关司法人士鬻刑之事实。
  “辽源打黑第一案”
  11月5日,辽源市公安局局长任剑波对南方周末记者证实,该案是由吉林省纪委在统一查处。
  此番案发,缘于6年前的一桩旧案,当时此案颇为轰动,被称为“辽源打黑第一案”。
  刘文义,现年40岁,辽源市龙山区福街镇人。记者在当地探访,街坊谈起他仍不住摇头。据介绍,刘家共有兄弟五人,刘文义排行最末。从中学起,刘文义便和邻居李丙源(绰号五丙子)等多人一起聚众闹事,在当地颇有恶名。
  司法记录表明,因犯有流氓罪,1985年,18岁的刘文义即被辽源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0年释放后,又因流氓罪在1994年被辽源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三年。
  辽源市公安部门一份公开资料显示,1993年,刘文义伙同他人多次滋事,很快在当地闯出名声。为争夺“黑道”老大地位,刘文义纠集二十多人,与当地以边万国为首的另一派势力持枪械斗。后边万国在拒捕时被公安机关击毙。由此,刘文义确定了当地“黑老大”的地位。
  公安机关称,在该组织内部,刘文义自称“老大”,负责组织、领导以及幕后策划,其成员包括其二哥刘文财、三哥刘文武、四哥刘文章及号称“辽源第一杀手”的薛克华等人。
  1999年7月,在东辽县辽河镇某村开采煤矿时,刘文义以邻矿开采过界为由,勒索邻矿业主唐某9万多元。之后,更是凭借势力将唐某的煤矿据为己有,成为其经济来源之一。
  当地知情人士介绍,刘老五以其势力控制辽源商界,其三哥刘文武则颇有经济头脑,刘氏兄弟互为依托,“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一些正常渠道无法解决的矛盾和经济纠纷,只要托到刘老三处,事情往往水到渠成,事后则免不了奉上酬劳。
  2001年9月前后,在全国打黑除恶的大形势下,辽源警方一举打掉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刘文义及组织成员共23名。警方称,该组织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强奸等犯罪行为,作案35起,致伤十多人。
  时至今日,在吉林省公安厅网站上,一篇名为《辽源市公安机关摧毁以刘文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仍然在线。
 三审三减:从20年到5年
  2002年7月,辽源市检察院对刘文义及其组织共11名主要成员提起公诉。 
 当时,刘文义的代理律师为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主任郑绪达。
  起诉书表明,刘文义被指控犯有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多项罪名。
  当年8月27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文义被认定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七项罪名,总刑期3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其他骨干成员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0年。
  刘文义随后提起上诉。2003年4月25日,吉林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3年9月,辽源市中院一审改判,刘文义被减刑至15年。
  一个引人注目的细节是,一审改判后,刘文义原有七项罪名被减为五项,变动最大的是,其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已不在其列。
  一审改判的判决书认为:“对于刘文义……等犯有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事实,经查,根据控方提供的现有证据以及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均不符合该罪名成立的标准,故对指控的罪名不予支持。”
  长期关注该案的辽源司法界一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一审改判摘掉刘文义案“黑社会”的帽子之后,对余下各项罪名,当审法官便可以酌情轻判,留出较大的自由裁定空间。
  上述变动玄机重重,具体原因目前尚不得而知。刘文义今年再次被抓后,据吉林省检察系统知情人士介绍,辽源中院某位负责人曾被纪检部门要求协助调查,后返回原单位正常上班;另外,该案代理检察员、辽源龙山区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蔡立严也被有关部门带走。
  上述知情人士称,改判后,刘文义再度提出上诉。2003年年底,经吉林省高院审理后,二审判决,刘文义的刑期再度从15年缩减为10年。
  其时,审理该案的正是该院刑一庭,时任庭长为宋翔。
  在律师郑绪达的建议下,刘文义又提出申诉,案件被转移至审判监督庭。该庭主要负责审查、纠正各种被认为裁判不当的再审案件,被称为“小法院”。申诉结果是,初审被判总刑期34年、执行20年的刘文义,最后仅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涉案的四名高院法官中的于承烈,当时正是审监庭成员。
  2003年年底,刘文义进入吉林梅河监狱服刑,按5年的正常服刑期,从他被羁押日2001年9月13日算起,应该到2006年9月12日出狱。
  “技术革新”获狱内减刑
  奇妙的事情再次发生。在监狱内,刘文义又一次获得了减刑的机会,并于2004年年底出狱,实际服刑不过三年有余。
  吉林省检察院人士透露,狱方称,刘文义获得减刑的原因,在于改善监狱冬天供暖方面“有重大技术革新,对监狱作出极大贡献”。“一个黑社会老大,谈不上有什么技术,更不用说能有什么革新。”上述知情人士笑谈,实际情况是,由于监狱经费紧张,供暖一直不足。刘文义哥哥刘老三花费三十多万元,为监狱配备一套取暖锅炉。
  为让减刑顺利通过批准,监狱更一度组织相关人员,通过了对该“技术革新”的认定。
  因为此事,梅河监狱多名管理人员曾被要求协助纪检部门调查。其中受省纪委“双规”期间,该监狱副监狱长安彤晨承认,曾在刘老五减刑一事中谋取个人利益。
  安彤晨现年四十余岁,在监狱分管劳改等方面,减刑大权在握。
  11月5日上午,梅河监狱的监狱长苏侠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目前,安彤晨涉嫌受贿一案在由有关部门侦办中。
减刑背后的司法界“盟友”
  刘文义在监狱外度过了近三年的自由时光。到今年8月,他因被人检举再度被拘,从而牵扯出从律师到法官一干人等,均成为他减刑路上的“盟友”。
  11月1日,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另一主任宫宇告诉记者,该所主任律师郑绪达已被刑事拘留。
  该所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说明显示,今年8月1日晚,郑绪达律师赴外办案返回长春后,被吉林省纪委带走协助调查。8月6日,郑的家属接到电话通知前往吉林省松原市。次日,其家人在松原市看守所领到刑事拘留通知书。
  长春律师界有关人士介绍,郑绪达为该市知名律师,是长春市政协常委,由此结识各界要人,被认为颇有能量。此番涉案,刑拘通知显示正是“介绍贿赂罪”。
  11月2日,松原市看守所传达室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与郑绪达一同陷入囹圄的,还包括:吉林省高级法院刑一庭庭长宋翔、刑三庭副庭长刘建伟、审判监督庭法官于承烈、刑三庭法官李永军以及四平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大伟。
  吉林省检察院有关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此番重查减刑一事,源于相关举报,最终引发高层重视。8月1日前后,上述涉案法官先后被该省纪委“双规”。8月17日,法官家属接获松原检方通知书,表明上述五人因涉嫌受贿被刑拘。
  由于涉及职务犯罪,案件由省检察院反贪局交由松原市检察院组成专案组侦办。
  接近专案组的人士透露,此前剪除刘老五涉黑组织时,其三哥刘老三并不在被诉之列。刘文义被审判期间,正是刘老三在外四方活动,提供资金打通各方。除通过交游广阔的律师郑绪达上下疏通外,刘老三并经四平中院赵大伟引荐,结识高院相关法官,为弟“说情”。
  出狱后,刘老五在辽源一度公开宣称,为减刑共花费400万元,释放后更是大肆张扬,摆酒庆祝。松原检方人士透露,经侦查初步认定,5名法官中大多数涉及金额2-5万不等,个别人则达数十万元。一个由律师和法院人士穿针引线,涉黑被告人和高院法官达成默契的联盟,在种种勾兑后影响法院判决,经各种司法程序,刘文义最终获得5年轻判。
  目前,因涉嫌行贿,刘老三已在长春被警方刑事拘留。
  吉林司法界强烈震荡
  来自辽源警方未经当事人证实的消息称,减刑一事复查期间,获知消息的刘文义曾电话威胁辽源警方负责人,意图阻止调查,气焰极为猖狂,有关电话并被警方录音存档。
  目前,在纪检部门的督办下,刘文义旧案已由吉林省检察院抗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正等候最高人民法院批复。不出意外,此案将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纠正吉林高院终裁5年的判决。
  吉林高院涉案四名法官中,宋翔是吉林省刑事审判权威,长期担任刑一庭庭长要职,为该院重量级人物。此番被查,引起吉林司法界强烈震动。
  与其熟识的司法界人士介绍,宋翔今年五十多岁,对法律熟稔,办事严谨认真,是该省刑事案件方面专家。案发前已进入该院审判委员会任专职委员。
  另三名法官也曾均为刑一庭成员,在宋翔手下任职。其中,刘建伟今年45岁,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在法院系统工作二十余年,今年3月底才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成为刑三庭副庭长,被认为颇有作为。
  11月7日,吉林高院宣教处王君诚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宋翔等上述四名法官涉嫌同一宗案件,目前由检察机关侦查中,由于案件尚未侦结,目前不方便透露相关情况。青年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