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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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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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0日 晶报 |
花1700元飞来深圳追讨1300元 宁波一女士讨回货款后未向赖账者索要赔偿,只警告对方要诚信和厚道 晶报讯(记者钱擎)网上购物花了1300元未见到货物,不远千里从宁波赶来深圳追讨,最终在深圳警方的协助下,陶女士追回了货款,虽然乘飞机花了1700元,但陶女士认为:值! 网上购物未成花去1300元 陶女士是浙江宁波人,今年8月25日她在拍拍网上看中一款数码产品,经与卖方魏某协商,决定以1300元的价格成交。由于数目不大,陶女士也没有多心,因此并没从支付宝给魏某转账,而是按魏某给出的账户直接给对方汇入人民币1300元。“做生意就是要讲究诚信,我从没想过别人会为这点小钱而失信。”陶女士愤愤不平地告诉记者。但是,卖方魏某收到汇款后并没有及时把产品寄给陶女士,而是一拖再拖。 陶女士觉得心里很不踏实,卖方这么不守信,那么产品也许也不可靠,因此陶女士和魏某联系想退掉这个产品,要求对方退还1300元。但是陶女士多次在网上同魏某交涉未果,魏某也没有把钱退还给陶女士。陶女士觉得自己受骗了。 不远千里飞来深圳追讨 陶女士决心到深圳来讨个公道,因为魏某的注册地址是在深圳。“我家里没有一个人支持我这么做,父母都劝我算了,光飞机票我就花了1700多元,我就是觉得不能这么算了,哪怕是几十元钱的东西我也要去讨个说法,因为对方不能够不讲诚信还不担一点责任。” 就这样,11月2日,陶女士飞到深圳,按照注册地址,到上塘派出所报了警,称嫌疑人就住在该所辖区龙塘松仔园A区二巷5号某出租屋。由于地域管辖的限制,上塘派出所并不能接这个案子,但是看到陶女士不远千里从宁波飞来,民警被她的这种精神感动,于是答应帮陶女士寻找魏某。 民警相助货款全部追回 派出所民警首先组织人员对该出租屋进行了布控。出人意料的是该出租屋目前根本没有人居住。下午2时20分,办案民警来到上塘出租屋管理站会同出租屋信息录入员,从暂住人员系统中搜索原来居住在龙塘松仔园A区二巷5号某出租屋租住人员资料,发现两名曾经居住过该出租屋的暂住人员现已入住在松仔园A区一巷8号某出租屋。为了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安排管理该片区的出租屋管理员小刘以登记回访为由,试探嫌疑人是否在出租屋内。管理员小刘敲开该出租屋房门后,办案民警迅速冲入出租屋将正在上网的嫌疑人魏某(女,24岁,江西南昌人)、程某(男,22岁,陕西佳通人)抓获。 在民警的协调下,魏某退还了1300元给陶女士。上塘派出所一高姓民警说,由于转账地点在宁波,不归他们管,此事他们是按求助的方式帮陶女士解决。由于此前陶女士和魏某有过生意上的交往,此次魏某行为属赖账,尚不构成经济诈骗。陶女士看到对方没有工作,经济状况不好,所以没有另外提出索要往返交通费的要求,只是警告魏某今后做人要诚信和厚道。对深圳警方的热情相助,陶女士深表感谢。(请钟先生、陈先生各领取报料奖50元) |
作者:记者钱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