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3日 来源:重庆时报
去年在成都贷款买房,今年又想在重庆贷款买一套,这算二套房吗?昨日,就市民关心的一些“二套房”界定细则,央行有关人士作出解释。
继承房产在限定范围吗?
以前没贷过款就不受限
央行有关人士表示,借款人此前在外地贷款买房的记录,各家银行都可从央行征信系统上调阅到,所以也算二套房。
而用现钞购买的房产或因继承等原因拥有房产,并不受限。只要不涉及贷款买房,无论此前有多少套房产,今后贷款买房仍被视作“首套房”。
已签订放贷协议的咋办?
以办贷款时的标准执行
在央行“二套房贷”标准出台前,各银行已按不同准则操作放贷工作。那么,已签订放贷协议或正在进行中的房贷如何操作?记者获悉,建行等此前就以户为单位,影响不大。而招行等第二套房贷的发放原本以个人为单位,影响较大。而针对正在进行中的房贷发放,依各家的执行惯例,都是延续办贷款时的标准执行。
外资银行是否执行二套房贷标准?
外资银行将照央行规定执行
外资银行是否照章执行央行的“二套房贷”标准同样引人关注。记者上午致电东亚、汇丰等外资银行,得到的答复是,各家外资银行将遵照央行的规定来执行。但当前外资银行从央行方面所能调阅到的征信系统,仅限于企业,个人征信系统仍是“盲点”。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