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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存款被分批转走后银行拒绝报案

时间:2008/1/7|

阅读量:1130|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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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1月07日 福州晚报

  福州晚报1月7日报道 赵先生在银行账户内的钱被陌生人用电话银行分批转走3800多元,虽已事发多日,但银行方面仍未向警方报案。

  4日上午,五凤派出所陈教导员与记者取得联系。据他介绍,赵先生来到派出所反映钱款被分批转走一事后,民警立即受理了此事。由于3800多元钱是在银行账户内未经本人许可的情况下被转走,该账户属于银行管理,报案主体应该是银行而非赵先生,也就是说,可能是银行被骗、被盗或银行操作失误(赵先生账户内仍有余款7000多元未被转取)。

  陈教导员告诉记者,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受害主体银行应主动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银行陈述的事实,经调查决定是否立案、如何立案、由何警种受理,然后再对案件展开进一步侦查。赵先生账户钱款被转走,但对方并没有立即取走,而是存放在账户内,不像以往诈骗案件中钱一被盗转就取空了。因此不排除是银行内部操作失误引起。

  4日傍晚6点,记者再次联系了赵先生。赵先生告诉记者,3日上午,他来到五凤派出所反映情况,陈教导员和李副所长热情接待了他。在得知银行方面还未明确表态帮助调查的情况后,立即答应派人陪同他前往银行交涉。他因有事提出能否次日与民警一道前往银行,李副所长答应了。

  赵先生说,4日上午8时许,经办民警陪同他一起前往银行,但银行方面还是坚持不到五凤派出所报案。他希望银行方面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此事,并按银行有关规定先行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同时赵先生对本报和五凤派出所的热心帮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