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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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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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许宗衡11日主持召开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审批通过了《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等规划。常务副市长刘应力,副市长吕锐锋、闫小培,市政府秘书长李平出席会议。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是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市发展转型,实现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包括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城市发展政策指引、城市空间发展与总体布局、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支撑体系、城市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和规划实施政策支撑体系等六大部分内容。根据该规划,到2020年,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将控制在900平方公里以内,比2006年新增171平方公里。规划还提出了2020年我市城市常住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半年以上暂住人口)规模将控制为1100万人。会议认为,修编后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引入了新技术、新理念,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尤其在转变城市发展的思路和模式上有很多亮点,在统筹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问题时提出了很多前瞻性的设想,考虑全面,切合实际,操作性、实践性很强。会议决定该《规划》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和市人大审定。 《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的制定是为适应珠三角城市群的发展趋势,推动城市布局结构调整,促进特区内外一体化进程,构筑科学合理、前瞻性的轨道交通发展方案。据介绍,我市的综合交通发展目标是构筑以轨道交通为核心、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一体化客运交通体系;远期公交在机动化出行中的分担率将达到80%,轨道交通在公共交通中的分担率达到50-60%。根据这一具体发展目标,该《规划》提出了相应的发展策略:推进国家铁路尤其是客运专线建设,达到“一日来回、朝发夕至、夕发朝至”;加快城际轨道建设,实现与珠三角主要城市1小时通达;构筑在口岸对接的深港轨道体系;建设联系重点发展区、主要交通枢纽与核心区的轨道骨干线路,深圳外围到核心区50分钟内通达、对外交通枢纽与核心区30分钟内通达;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向轨道倾斜,控制与引导小汽车使用,完善常规公交、小汽车、自行车与轨道交通的接驳换乘等。会议指出,深圳2007年的机动车拥有量已达115万辆,在全国仅次于北京排在第二位,面对日益增大的交通压力,只有加快发展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公共交通,才是深圳道路交通的根本出路。会议批准了《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该规划将对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起到宏观指导作用。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规划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