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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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媒体报道有误,广州ATM机取款案重审开庭可能要等一个月
■律师吴义春称,重审不是要谈轻判,而是要主张判许霆无罪
■调查显示,广州中院判决书有多处硬伤,判决被指过于草率
广州ATM机案件重审开庭时间铁定不会在今日进行。许霆代理律师吴义春昨日向本报记者透露确切消息:截至昨晚6时,他还没有收到广东省高院任何有关重审的裁定书。吴义春表示,虽然获知重审可能要进行,但开庭时间可能要等近一个月;不过,在收到重审裁定书前,一切都还有变数。吴义春称,一审判决书中有多处硬伤,显示出判决时的草率。
A案情进展
重审还要等一个月
2007年12月20日,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山西籍青年许霆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此后,在人道温情与严酷法律之间,此案迅速在坊间引发波澜。在为时近20天的热议后,上周从广州传来消息,该案已被广东省高院以书面二审方式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并且可能在14日开庭。
昨晚,记者向许霆代理律师吴义春求证时,吴明确表示,截至当晚6时,他还没有收到省高院有关重审的裁定书,所以什么时候开庭不好说。“上周五(11日)与相关法官沟通过,重审是铁定的,但叫我回去等通知。”吴义春称,估计重审裁定书会在今明两天收到,但不会像有媒体说的会在14日开庭。
开庭还要等程序走完
吴义春称,此案要重审,得经过以下程序:广东省高院经过二审首先认为应重审,然后作出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随后,高院将发出一份裁定书至广州中院,同时,被告人代理律师也会收到一份裁定书。广州中院收到裁定书后,法院才来重新组织合议庭,安排法官,并通知检察院。然后检察院要重新准备诉讼材料,会见当事人,并将重新准备的材料提交法院。其后,代理律师才去法院查阅材料,再次会见当事人。这些程序后法院才会确定开庭时间,最快也要一个月左右才能完成,而且开庭时间都还有可能会延迟。“在没有收到裁定书前,很多事情都不好说,变数还是有的。”吴义春说。
许霆律师:主张重审无罪
对重审结果的期望,吴义春表示,目前有些讨论认为应减轻对许霆的处罚,但他主张并非减轻处罚,而是彻底消除对许霆的刑事处罚,判许霆无罪。
吴义春说,在刑事判决并不清晰的情况下,法院应考虑适用作民事处理。按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来解释。所以,他会尽力地去为许霆辩护无罪。
B记者调查
判决书硬伤多判决过于草率?
一般人认为,无期徒刑的案子应是一件非常复杂、重大的案件,但记者从仅只有4页纸的 《刑事判决书》(穗中法刑二初字第196号)上了解到,该案的发生过程并不复杂。据吴义春介绍,由于许霆犯罪经过事实简单,证据也很少,庭审仅一个小时就结束了。
许霆被判处无期徒刑,不少公众认为判罚不仅过于严厉,而且还过于草率。吴义春昨日为记者提供的该案《刑事判决书》出现的多处“硬伤”,被认为是判罚草率的一个显著佐证。
首先被指的“硬伤”,是许霆的银行卡卡号出现错误。该判决书中记录:“户名为许霆的银行卡 (卡号为62246731310032330033)在短时间内恶意频繁取款171笔……”吴义春称,许霆的卡号并非此号码,原号码没有最后一个“3”。
另外一个被指的“硬伤”是指判决书中出现的 “许霆用自己的广州市商业银行银行卡(该卡内余额170多元)”。“既然调查清楚了,为什么不直接写明完整数据呢?”吴义春认为,这是典型的法院审理案件不严谨的表现。
他称,这个案子的审理一共有3个书记员,但仍出现这样的“硬伤”,还通篇是这样的概数,这都说明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没有认真考虑案情的具体情况,缺乏严谨考虑。
C罪责争辩
重审前途未必一片光明
在公众与舆论的呼声中,许霆案的重罚备受质疑,不少人都认为判罚过于严厉。在这种主流呼声中,重审前途似乎一片光明。但对该案的判罚及未来重审的结果,部分法律界人士与主流意见仍有不同。
争辩一:许霆有罪银行有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副教授黄娜近日表示,她觉得广州中院的判决没有什么误差,尽管她同时承认银行有一定责任,但“银行的责任银行负,不影响许霆行为的性质。”
对此,吴义春认为,银行是有责任的,许霆的行为带有很大的偶发性,跟带有预谋的犯罪是完全不同的。
争辩二:法律适用有误?
该案法律适用条文主要来自于刑法第264条相关规定。就此引用,不少法律界人士颇有争议。
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王志祥认为,该法律条款引用是没有太大问题的。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中,关于盗窃金融机构讲得特别明确,设定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处无期徒刑或是死刑,就是为体现对金融机构财产的特殊保护。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邓子滨则认为,根据刑法第63条第2款,该案情况特殊,判罚还是过重。
争辩三:ATM是否金融机构?
ATM机是否是金融机构成为一个重要的争论点。招行北京分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陈微称,ATM机跟金融机构还不太一样,许霆案跟ATM机是不是金融机构应没有关系。
王志祥则称,最高法在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中讲得非常明确,抢劫正在运行中的运钞车上的钱属于抢劫金融机构。可以类比,正在运行中的运钞车可视为金融机构,那么正在运行中的ATM机也属于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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