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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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记者杜文育通讯员芦萍
本报许昌讯 存零钞时被银行收取10元手续费,张女士将银行告上法庭。前日记者获悉,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判决该银行返还张女士现金10元。
去年7月3日,许昌市民张女士在中国银行许昌分行某营业部办理存款业务时,该行员工在清点原告的300张1元面值人民币的零钞后,收取张女士零钞清点手续费10元,但未出示收费的合法依据。张女士将中国银行许昌分行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0元手续费,赔偿10元误工费,并书面向原告道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属不当得利,原告要求返还10元手续费于法有据,但所提误工费及书面赔礼道歉证据及理由不足,不予支持。
庭审后,中国银行许昌分行再次向张女士道歉,并邀请张女士为该行的工作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