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网站新闻
网站新闻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婚恋指导
婚恋指导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房主让他人冒充妻子骗取50万元购房款

时间:2008/1/26|

阅读量:1181|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1月25日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卖主竟带着假老婆签房屋买卖契约,收到钱后又突然消失。鹿城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且要求卖主谢某归还对方购房款50万元。

  去年6月2日,潘某、朱某与谢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谢某出让市区双屿一处房屋,当日收取定金5万元。一个星期后,谢某带着“妻子”与潘某等人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契约。谢某收到购房款25万元后,将房屋的《社员房屋原拆原建(加层)地基申请表》交给对方。随后,潘某两人又分两次共支付房款20万元。

  收到钱后,谢某便不知所踪。潘某等人随即找到谢某家,却发现谢某的妻子不是那天与他一起来签契约的女子,谢某的妻子郑某根本不知道房屋买卖的事。

  潘某等人认为谢某让他人冒充其妻子,骗取他们的巨额购房款,应当予以返还。(贤群 潞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