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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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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据新华社成都1月27日电 四川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婚姻无效纠纷案件,宣告原告蒋某与被告陈某已存续25年的婚姻关系无效,判决由原告蒋某负担共同债务8000元。
原告蒋某的母亲与被告陈某的母亲系亲姊妹关系。1981年经人介绍,原、被告确立恋爱关系,次年6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共育一儿一女。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系表兄妹,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违反了《婚姻法》,虽已登记结婚25年,其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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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
朱运德 15年
朱运德,男,原籍湖南省株洲人,现落户定居在深圳。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在职金融研究生、双本科学历(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和湖南师范大学中文本科),深圳律师协会第八届、第九届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律师协会第九、十届培训委员会委员,深圳市龙华区尚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会长,深圳市湖南攸县商会监事长,法律服务创新平台《万律库》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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