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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强迫三名幼女卖淫挣钱

时间:2008/2/13|

阅读量:1115|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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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2月13日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3日电 台湾省台南县麻豆镇惊传一位魏姓妇女强迫三名女儿卖淫的骇人案件,时间长达两年多,最小女儿卖淫时才六岁,光顾消费的嫖客多是六十多岁的老翁。

  据“中央社”报道,魏女现年十三岁的大女儿,受不了过着这种生活,去年底向学校老师哭诉,老师马上向警方报案,警方随即向台南地检署报请指挥侦办。这起令人不敢置信的强迫女儿卖淫案件才浮出水面。

  检方表示,三十岁的魏姓妇女十七岁就未成年生女,离婚后无业,生活无以为继,二00五年十月起就以恐吓、殴打等方式,强迫当时六岁、七岁及十岁的女儿卖淫,嫖客多是六十几岁的老翁,只有一人是五十九岁,另一人是三十二岁。

  可怜的女童每次被强迫卖淫的价格,仅新台币五百元至一千元,嫖客有时还会大玩3P或4P的游戏,且还会互相介绍,嫖客转身一变,又成为皮条客,交易地点多选在台南县新营市的旅馆或六甲乡的废弃瓦窑。

  这些嫖客已涉及加重强制性交罪嫌,这是七年以上的重罪,检方初步调查有八名嫖客,其中五人及魏女已被收押,检方还在追查有多少嫖客未落网。三名可怜的女童已被台南县政府社会局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