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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逃债杀死朋友抛尸 反诬对方欠债百万

时间:2008/2/17|

阅读量:1122|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2月17日 华龙网-重庆晚报
男子为逃债杀死朋友抛尸反诬对方欠债百万
任洁/制图

男子为逃债杀死朋友抛尸反诬对方欠债百万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长张军

  忠县一校办公司经理离奇失踪,昔日好友又上门来讨要一笔百万债务。让经理家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应该是这名好友欠了经理不下一百万元的欠款,怎么他反倒成了债主呢?失踪人到底是生是死?迷离的案情之下,又隐藏了怎样的真相?

  起因

  经理离奇失踪

  2007年5月30日,对于家住忠县某学校的语文老师阮女士来说,这天让她寝食不安、彻夜难眠——她的丈夫李国华连招呼也不给她打一声,就不见了人影。

  李国华是忠县某校办钢材厂的经理。2007年5月30日晚上10时,李国华还没有回家,而按照以往,李国华不能按时回家会向家里打个电话。突然联系不上丈夫,妻子阮女士十分焦急,深怕李国华有什么意外。第二天,阮女士又四处寻找,可办公室的人和亲朋好友都说没有见到他。

  得到李国华离奇失踪的消息,他的朋友闫光富显得焦急万分。原来,李国华还欠了他126万元,要是找不到人,这笔钱不就打了水漂了吗?

  为了证明李国华欠钱,闫光富拿出了一张欠条,欠条上不光有李国华的签名,还有一个鲜红的手印。

  这么多人都在找李国华,可他上哪里去了呢?李国华虽说是个公司经理,平日里在外也会有一些应酬,但像这样不回家、甚至手机也联系不上的情况,阮女士还是头一次遇上。

  预感不妙的阮女士立即报案。她还向警方提供了一条线索,称有一个人可能和她丈夫失踪有关,此人就是闫光富。阮女士称,她听丈夫说过,闫光富欠了她家很多钱,而且有10多年了。现在突然变成李国华欠钱,确实有点蹊跷。

  怀疑

  欠债变成讨债

  闫光富是忠县县城一个小有名气的工程建筑老板。十几年前,李国华在一次应酬中认识了他,就一直把他当成亲弟弟一样对待。

  李家的怀疑理由是:闫光富认识了李国华后,以做工程差资金为由,陆续向李国华借走一百多万元。如今闫光富赚了不少钱,但不知为何,对于这笔巨额欠款却一直分文未还。阮女士怀疑丈夫很可能被闫光富绑架,或者杀害,目的就是为了逃避这一百多万元的债务。

  但让警方感到疑惑的是,双方都说对方欠钱,可谁说的是真的?

  警方经过调查,认为李国华很有可能已经遇害,决定立案侦查。他们对李国华失踪前后的电话记录进行了查看,发现了一些疑点。电话记录显示,李国华在失踪前与闫光富电话联系较多,而且和他最后一次通话的,也是闫光富!

  发现

  录像暴露踪迹

  于是,警方对闫光富进行全面调查。

  警方作了一个假设:假设李国华已经被闫光富杀害了,那么闫光富杀人之后,一定急于把尸体弄到荒郊野外去抛尸灭迹,既然闫光富有车,他很可能用自己的车作为运尸工具。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出县城的各个收费站的车辆出入录像里,就一定会留下闫光富开车出城的记录。

  随后,警方查看了近十个收费站、数十盘监控录像带,在其中几盘录像资料中,寻找到重要线索。

  录像资料显示,闫光富在2007年5月31日,曾独自开着他的轿车离开过县城。从录像资料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当天下着大雨,又临近夜晚时分,闫光富独自一人跑到荒郊野外干什么呢?后来,连闫光富本人也对这一行为无法自圆其说。

  而且,当时闫光富驾驶的这辆轿车并没有上牌照,但平时牌照都是完好悬挂着的,而轿车的前挡风玻璃下放置了一个临时的军用牌照。据警方调查,这个军用牌照是假的。

  仅凭这些录像,警方还不能认定闫光富就是杀人凶手。为了防止闫光富逃跑,警方立即传唤他接受调查。

证据

  后备箱的血迹

  2007年6月6日中午,正往主城区赶的闫光富接到警方的电话,不得不返回忠县接受讯问。刚开始,闫光富断然否认自己杀害了李国华。

  “我从没想过杀他躲债。我们之间的钱算来算去,我并不欠他钱了。”闫光富这样辩解。除了否认自己欠李国华的钱以外,闫光富同时还表示,他和李国华一向感情深厚、情同手足,自己就算是真的欠了李国华的钱,这种为钱杀朋友的事他也是绝对做不出来的。“我是很善良的人,他一直对我很好,我们跟亲兄弟一样。我怎么可能杀他嘛!”

  警方对闫光富的轿车进行了勘查。当民警打开后备箱时,一股难闻的血腥味直冲鼻孔,法医立即把污迹取样送到市公安局进行检验。检验证实,轿车后备箱中发现的污迹是血迹,经过DNA检验,和李国华的完全相同。在有力证据面前,闫光富不得不交代了欠债杀人抛尸全过程。

  几天后,警方根据他的交代,找到了李国华的尸体。

  李家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但事实就是这样。闫光富所谓的兄弟情义,还有李国华的欠条,只不过是他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而编造出来的。

  交代

  伪造欠条杀人

  早在十几年前,闫光富还只是一名从农村进城打工的穷小子。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和当时已经是钢材厂经理的李国华相识了。很快,闫光富以他的精明和勤快博得了李国华的欣赏,两人逐渐成为好朋友。那时,闫光富没事就会去找李国华吃饭、喝酒,还叫李国华为“大哥”。不久,闫光富在城里当起了包工头,由于缺周转资金,他开始一次次地找李国华借钱。

  几年过去了,闫光富前前后后从李国华那里借了一百多万元。可对于这笔巨额欠款,闫光富却以各种困难为借口,一直分文未还。

  2007年5月,李国华的企业急需资金周转,他开始找闫光富还钱。眼见这笔账赖不掉,闫光富动了杀心。

  同年5月20日,闫光富开始实施罪恶计划的第一步:为了掩盖杀人动机,他在县城的一家打字店里伪造了一张欠条,说李国华欠他126万元,还将李国华曾经用过的一个签名复印在“欠款人”一栏上。闫光富心想,只要自己能证明李国华欠他的钱,李国华死后肯定就不会有人怀疑到他。

  同年5月30日下午,闫光富给李国华打了一个电话。电话中,他主动提出请李国华到他家,把欠的钱算一下,以便归还。闫光富还特别嘱咐李国华,一定要把他签过的所有欠条都带上。

  判决

  犯故意杀人罪

  当天下午6时许,李国华如约来到了闫家,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就这样走上了不归路。

  趁李国华专心算账时,闫光富拿起身旁的一根铁棍,狠狠地朝李国华的后脑敲了下去。李国华死后,闫光富将事先准备好的那张假欠条拿了出来,用李国华的食指在欠条上摁了一个手印。之后,他烧毁了李国华带来的所有欠条,并在第二天晚上抛尸灭迹。

  市二中院审理认为,闫光富邀约李国华清算双方债务,在算账过程中用铁棍击打李头部等处,致李当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针对闫光富提出其属于临时起意杀人的辩解,法院根据闫光富事先伪造的“借条”,和烧毁李国华带来的欠条等,认定闫光富杀死李国华系有预谋的行为。其虽有自首情节,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今年1月15日,市二中院一审判决闫光富犯故意杀人罪,对其判处死刑。2月初,闫光富不服,上诉到市高院。

  嘉宾感言

  多行不义必自毙

  这是一起离奇的杀人逃债案。也许李国华怎么也想不到,杀自己的人,竟然是自己帮扶10多年的“兄弟”。

  这是一件本可避免发生的案件,作为凶手的闫光富当时并非处于绝境,他还有工程项目,还有摆脱困境的机会,与李国华的关系至少在表面上也还没有恶化,他却选择这种试图一了百了、铤而走险的方式,实在让常人不可理解。他在庭审中,也对自己的这一愚蠢做法感到后悔。

  虽然闫光富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就是说闫光富有法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刑罚的情节。但是,闫光富是有预谋的杀人,这种计划周密的杀人行为,危害性远大于因纠纷等临时起意发生的杀人行为,手段也很残忍,量刑时应从重。另外,他杀人是为了消除巨额债务,事先还伪造李国华反欠其债务的凭证,动机卑劣,应予以严惩。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闫光富终究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他呑下了自己酿造的苦果。

  本期主持:记者 唐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