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网站新闻
网站新闻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婚恋指导
婚恋指导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许霆案今日在广州中院重审 其父不认可盗窃罪

时间:2008/2/22|

阅读量:1110|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2月22日国际在线

  今天上午9时,各方关注的许霆ATM恶意取款被判无期徒刑一案,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被告人许霆的父亲许彩亮昨日中午赶至广州,与两名辩护律师会面,进行了最后的商讨。由于意外摔伤,许霆的一名辩护律师将坐轮椅参加今日的庭审。

  许霆之父接受记者采访―――

  许霆案被关注对法律有促进但改变不了我儿命运

  这已是许霆的父亲许彩亮短短4个月里第5次来到广州。昨天,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许霆案让很多人懂得了这其中的法律,对中国法律有促进,但改变不了他儿子的命运。

  “从头到尾我都不认可盗窃罪”

  记者:第一次采访你是去年12月18日,这段时间,许霆案引起了各方的关注,你觉得案件有什么变化没有?

  许彩亮(许霆父亲):(案件被)关注只是让很多人知道了这个事情,但作用根本起不了,媒体再介入,律师再讨论,现在不还是以盗窃罪起诉了么?考虑了这么长时间,只是让很多人懂得了这其中的法律,对中国法律有促进,但改变不了我儿子的命运。

  记者:一点作用都没有?

  许彩亮:肯定有差别,要不是这么多人关注,我儿子肯定被判无期了,之前已有几个类似案例被判无期了。但现在几乎100%知道这件事情的人都觉得判重了,案子也打回来了。

  我是个普通公民,知道的很少。很多律师、网友都说我儿子是盗窃罪,但有很多东西他们也说不清楚。很多人不看法律,也认为是盗窃罪。但从头到尾我都不认可盗窃罪,这不是犯法,只是犯错,银行自己也出错了。

  “老婆说我是在准备牺牲儿子”

  记者:很多人很同情你的儿子,你怎么看?

  许彩亮:你们(媒体)的报道让很多人知道这个事,我原本希望中国法律(界)都知道我儿子这个案件,但我做不到,你们媒体达到了我的目的。

  我希望许霆的案子能让中国的法律做出改变。我已经把儿子当成一个牺牲品了。真的,我老婆也说我,说我让社会舆论和其他人参与到这个案子中,是在准备牺牲儿子。我问过律师,这条法律就算现在修改了也不能用到我儿子的案件上了。

  记者:你觉得谁是这个案件中的受害者?

  许彩亮:第一受害人是我和我的家庭。不管这个案子最终是什么样的结果,我和我的家庭都是受害者。孩子拿了别人17万元,被偷了5万元,被骗了10万元,自己只花了不到2万元。可官司打到现在,我已经花了6万多元了。这几个月其他什么事情都没做。

  广电运通公司出了问题有义务赔偿,银行就一点损失也没有。有人说他们因为这个事情声誉受到影响,那是他们自己坏自己的名声,自己能自救不自救。

  “检察院按原路走我感觉压力大”

  记者:这次重审和上次原审,你的心态有变化么?

  许彩亮:说实话,我的脾气不大好。我妻子昨天晚上和今天上午各给我发了一条很长的短信,内容就先不和你说了(记者事后得知,短信中有一句大意为“你一直以为盗窃罪不成立,那你明天就去法院说,看你的了”,还有一句为“记者太多太麻烦”),我只告诉她我会处理好的,她的性格太软。

  这几个月我天天在想这个案件,现在我的法律水平比以前强了一半都不行(不止)。第一次开庭是(2007年)11月6日,我5日晚上来了发现律师准备承认盗窃罪。我立刻说不行,我只认可无罪。说到底,这个事一直闹到现在,是我这个人太固执造成的。

  现在检察院还按原来的路走,我感觉压力太大了。但不会让别人看出我的心态。

  本报记者 周皓

  108天后,是转机吗

  许霆案被谁改变了吗?谁又在许霆案中发生着改变?网络民意与传统司法资源在这样一起案件中各自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又如何相互联合、相互影响?

  今天,许霆案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整整108天前,2007年11月6日,同是此案,同在广州中院,被告人许霆随后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很多人看来,108天的首尾两次审判,对许霆案来说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轮回,更像是一次洗礼后的重生。108天的时间,来自各方的关注,许霆案中的各方都各自发生着改变。

  作案和逃亡

  许霆是在2006年4月21日晚10时左右发现取款机“秘密”的―――取款1000元,银行卡上只扣除1元。

  许当时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普通保安,当年1月1日从山西临汾来广州打工的24岁年轻人;机器则是广州市商业银行设在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的一处离行式ATM自动取款机;取款机的生产和运营商就在它身后的大院里,广州市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天之后,4月24日,许霆怀揣171次取出的17.5万元离开了广州,开始了长达一年的逃亡。女友阿琴可能是许逃亡中联系最多的一个人,两人时不时会通个电话。按照阿琴的说法,许霆的逃亡路和很多逃亡的人一样并不平坦,又和很多逃亡的人不一样,“他坚持始终使用自己真实的身份证,办了一张新银行卡,还去一个大企业应聘成功参加培训,他总是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被这个社会隔离”。

  许霆在被捕后称:17.5万元中的5万元被偷,10万元用来开网吧却打了水漂。

  同样是案发后的第三天,广州市商业银行于当天上午发现了机器的错误,事发取款机当时已被取空。时任该行个人银行部经理的卢刚回忆,因为一开始想着把损失的钱追回来,所以先想找许霆了解情况,“耽误了一些时间”,直到案发后的第九天,他们才向广州冼村派出所报案。

  央视《经济半小时》在节目《“惹不起”的取款机后续》中评论,银行案发50多个小时后才发现,显得滞后,应该反躬自省。

  事后得知,ATM取款机出错是其运营商广电运通对系统升级时留下的漏洞。虽然该公司公关总监詹敏不愿透露详细信息,只表示“事情处理得很好”,但证据显示,事发后第六天―――4月27日(2006年),商业银行尚未报案,广电运通已经赔偿了银行损失的196004元。

  2007年5月22日,许霆在陕西被抓获。同年9月27日,广州市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许霆。11月20日,广州中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