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网站新闻
网站新闻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婚恋指导
婚恋指导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女大学生网恋后辍学生子 双方父母为婚事起冲突

时间:2008/3/2|

阅读量:1112|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3月02日 南京晨报

  “救命啊,打人了!”昨日上午7时,南京栖霞区尧化街道老街上喻某家,一名年轻男子被喻某手拿木棍追打叫喊着倒在地上求饶。接到报警的栖霞公安特巡警110民警赶到现场,及时制止了喻某的行为。这位被追打的年轻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喻某女儿的男友小松。

  网恋后同居怀孕

  这一切还得从2007年初说起。那时,小松在溧水的一家网络公司上班,喻某的女儿小芳 化名 则是南京某大学的一名学生,两人通过QQ相识并相恋,去年3月两人见面后,小芳放弃了学业,留在了小松家里。那时,小松仅20岁,小芳刚满19岁。同居一个多月后,小芳怀孕了。这让两个年轻人慌了手脚。小芳害怕父母的责备,一直对父母隐瞒着此事。怀孕后,小松也曾陪着小芳回到家里,小芳的父母也没有明确表示反对他们在一起。眼看着小芳的肚子一天天隆起,小松决定,等孩子顺利生下来后再向喻家好好解释,请求他们的谅解。

  谈婚事双方父母闹意见

  眼看着离预产期越来越近,小芳开始害怕了,每次跟家人通电话时总会伤心落泪。而一直以为女儿在上大学的老喻,觉得女儿的行为有些古怪,去年12月20日,在问明了事情真相后,喻家人来到了溧水小松的家里与其父母谈判。老喻提出的条件是让小松家在南京买一套房子,否则就把小芳带回去,并把小孩打掉。小松的父母却坚持先把小孩生下来再说。

  双方家长的第一次谈判不欢而散。年底,已经怀孕八个多月的小芳硬生生被父母带走了。

  预产期越来越近,小芳心急如焚,她希望小松能来接自己回去,可小松始终不愿前来,就当小芳要放弃等待时,今年初一,小松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这次小松来是要把小芳带回溧水,并向老喻保证,马上给喻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但当喻家把条件降到只要小松家拿一万块钱出来办酒,便让小芳跟小松结婚时,小松却仍坚持要先把小芳带走再作商量。对小松的这种做法,喻家包括小芳在内都对小松很生气。而且对小松的父母也十分不满。因为发生这么多事情小松的父母始终没有露面,这让他们非常气愤。而小松的父母认为,老喻家不由分说就把小芳带走,他们也不想管这件事情了。

  为见新生女儿双方起冲突

  今年2月26日,小芳带着遗憾被推进了手术室,她和小松的女儿诞生了。当孩子出生后,小松又来到了喻家,没想到见面之后双方又吵了起来。老喻说,事情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他们已经不想让女儿跟小松再有任何瓜葛。小松则说,此次前来是想看看自己的孩子。而小芳哭着对小松说孩子自己也不知道在哪。

  这下小松坐不住了,昨天一大早立即来到喻家要孩子。小松说,毕竟是自己的小孩,哪怕就是给人家或怎样,喻家应该告诉他,而不能说小孩死掉了,这让小松无法接受,强行要见自己的女儿,与准岳父发生冲突。

  律师:小松有权利要回自己骨肉

  昨天,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薛火根律师认为,按照法律有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小松和小芳都已经是成年人,如果双方以后不能结婚组建家庭,一方抚养孩子的话,另一方要承担抚养义务,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能私自将孩子送人,喻家更是没有这样的权利,小松有权利要回自己骨肉。

  作者:徐海 卢斌/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