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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挟持前女友索要青春损失费(图)

时间:2008/3/5|

阅读量:1140|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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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3月05日海峡都市报
男子挟持前女友索要青春损失费(图)
嫌犯裴某已被刑拘

  本报记者 林小明

  通讯员 郑文童 文/图

  本报讯 谎称送前女友及丈夫到车站,半路却将人一路挟持到福州,再打电话索要3万元“青春费”。昨天,贵州松桃县人裴某涉嫌绑架,被晋江警方刑拘。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女友回老家结婚 便索要青春费

  裴某今年24岁。几年前就到泉州市区一包袋厂上班。前年,他与厂里的女工,江西女子陈艳艳(化名)热恋。

  但陈艳艳的父母一直反对两人交往。去年回家过年前,她向裴某提出分手,随后就在老家和隔壁村的马某结婚了。年后,夫妻俩一起来到晋江东石肖下村一服装厂上班。

  裴某郁闷不已,找到在泉州市区上班的前女友姐姐陈某,索要青春损失费。

  谎称要送行 趁机半路挟持

  2月28日,裴某突然找上陈艳艳上班的工厂,声称要请她夫妻俩吃饭。遭到拒绝后,他赖着不肯离开。

  陈艳艳和丈夫一合计,当即决定去广东打工,避开裴某。

  “做不成夫妻,让我送送行总可以吧?”当天上午11时许,夫妻俩准备雇乘摩托车到车站乘车。裴某提出送行要求。

  “你先上车!”马某拦下一辆摩的,让妻子先上。可一旁的裴某随即跳上车,坐在陈艳艳后面。马某随即也拦下一辆摩托车跟上。

  马某乘坐的摩托车速度比较快,很快就超车。落在后面的裴某不顾陈艳艳反对,要求司机将车开向石狮。

  取走1600元 放走前女友

  29日下午4点,陈艳艳的姐姐突然接到裴某从福州打来的电话,要求她将3万元汇到陈艳艳的银行账户上,再到福州火车站接人。陈某赶紧报警。

  东石边防派出所接报警后,立即会同东石刑侦中队展开调查。3月2日下午,裴某再次来电,将金额降至5000元。不过,当晚,陈艳艳就回来了,原来裴某逼她说出银行卡密码,取走1600元后放了她。

  3日傍晚6时40分许,泉州江南派出所在裴某上班的工厂门口将其抓获。

  据经办民警东石边防派出所郑警官介绍,到石狮后,裴某先将陈艳艳拉上往永春的客车。次日,裴某又挟持她上了福州的客车。但因为她一路哭哭啼啼,裴某当心事发,赶紧拉着她下车。随后,两人经莆田,再到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