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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误将兽用疫苗注入女子体内致其被迫流产

时间:2008/3/7|

阅读量:1110|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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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3月07日 重庆时报
兽医误将兽用疫苗注入女子体内致其被迫流产
该女子伤心欲绝

兽医误将兽用疫苗注入女子体内致其被迫流产
刘燕抱着小狗展示手中的狂犬疫苗

  “我还能怀孕吗?以后怀上的孩子会是畸形吗?”数月来,23岁的刘燕苦苦追问,却没有得到明确答案。去年12月17日,兽医的一次失误操作,将约一毫升的兽用狂犬疫苗注入到她的大腿。昨日,经医生再次诊断,还是无法确认狂犬疫苗对人体的伤害有多大,怀孕5个月的刘燕含泪接受了流产建议。

  狗儿挣脱针扎到她左腿

  由于多次发生人被狗咬伤的事件,去年12月17日,南山畜牧兽医站的工作人员义务到养狗居民家中注射疫苗。

  当天,怀孕3个月的刘燕正在南岸黄桷垭的家中灌香肠,听见有人喊给狗打狂犬疫苗,刘燕便抱着狗出去。 “我抱着小狗坐下不久,兽医就一针打来。”狗儿不停挣扎,就在一瞬间,小狗刚好挣脱,针却扎到了刘燕的左腿上!

  医生建议最好做流产

  得知怀孕3个月的刘燕被误注射了狂犬病疫苗后,现场的工作人员显得十分紧张,急忙带着刘燕赶到南岸防疫站,为她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谁知防疫站医生却称,防疫站没有免疫球蛋白,不能为她注射。

  随后,刘燕又来到市妇幼保健院,一位姓杨的医生表示,人体被注入狂犬病疫苗,肯定对胎儿有致命的影响,也有让孕妇染上狂犬病的可能。医生建议,最好是进行流产手术。在兽医站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刘燕又赶到渝北防疫站,注射了免疫球蛋白。但会带来什么潜在的危险,是否会带来新的病变,引发不可预知的疾病?无人得知。

  赔付方式难以达成一致

  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南山兽医站胡姓站长。“这是我们的工作失误,十分抱歉。”原来,当时为刘燕注射疫苗的是村里一位姓唐的兽医,兽医站只有3名工作人员,打针的兽医是他们组织的村兽医。

  对于以后会对人体带来哪些副作用?他们也不知道,对因此引发的各种疾病,他们将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双方从2007年12月18日开始到今年3月6日进行了数次协商,“赔付金额5.5万我们基本谈妥。”胡说,但刘燕坚持一次性赔偿,兽医站坚持分两次赔付。刘燕家人却认为,被迫打掉的孩子也应该按照死亡标准进行赔偿。昨日,医生建议需尽快进行引产手术。

  新闻面对面

  孕妇:“我恨,真的很恨”

  记者:医生告诉你必须拿掉孩子时,听说你几乎晕厥了?

  刘燕:这是我第一次怀孕,我和丈夫结婚后,就一直计划着在奥运年生个奥运宝宝。

  记者:你心里怨恨吗?

  刘燕:恨,真的很恨!要是当初慢一点,负责一点,或许就不会发生这些意外。

  记者:以后还打算要一个孩子吗?

  刘燕:我都不敢想以后,万一这种狂犬病疫苗在体内引发各种疾病,我该怎么办?

  兽医站站长:“我痛心,确实很痛心”

  记者:你们的失误,让一位孕妇失去了孩子。

  胡站长:我痛心,确实很痛心。我们都是很好的邻居,但没有想到,这件事改变了太多。

  记者:协商的情况怎样?

  胡站长:我们一直都很积极。我们承认失误,但是我们也在尽最大的力量弥补过失。我们承诺对兽用疫苗误入人体以后引发的各种疾病承担法律责任。

  疫苗企业:

  狂犬疫苗对人体无害

  生产该狂犬病疫苗的企业认为,被误注射入孕妇刘燕体内的狂犬疫苗对人体无害。据该企业出具的一份证明上说,狂犬病活疫苗,是由狂犬病毒Flury株生产,对人体没有危害。

  医生:

  潜在危害无法得知

  市妇幼保健院杨姓医生说,还是头一次遇到兽用疫苗被注入孕妇体内,他们也无法得知对孕妇今后的怀孕和生活有无影响,如再孕后胎儿是否会有先天性疾病等。但可肯定的是,兽用疫苗对胎儿和孕妇的影响肯定存在。

  律师:

  应赔偿孕妇精神损失

  任志刚律师认为,这是一起民事侵权行为,兽医应该为其过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种赔偿因胎儿无民事权利能力,所以,应对孕妇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赔偿的相应标准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确定。(记者邹宇实习记者谭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