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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跳河寻短见致幼女死亡获刑11年

时间:2008/3/11|

阅读量:1206|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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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3月10日 新闻晚报

  □记者祝玲通讯员胡卫国

  晚报讯孙淑真与丈夫口角后,身背6个月大的女儿一同跳河轻生,她得救后,女儿却溺水死亡。近日,上海松江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淑真有期徒刑11年。

  2007年9月23日晚上7点左右,孙淑真在暂住地与丈夫黄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黄某动手打了孙淑真,孙想不通,便产生了轻生念头。她身背出世才6个月的女儿跑了出去,并将丈夫黄某反锁在门内,走到不远处的河浜桥上跳河自杀。

  落水后孙淑真出于求生的本能,呼喊“救命”。跳窗而出的丈夫跟在身后,马上跳入河中救妻子和女儿,在其他群众的帮助下,孙淑真被救起。但被孙淑真带入水中的女儿黄某溺水死亡,当天,孙淑真在丈夫的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孙淑真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