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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妻子女友发送11条淫秽短信被拘

时间:2008/3/15|

阅读量:1105|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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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3月15日 长江商报

  本报讯 (通讯员 龚宇萍 记者 张勇军)昨日, 一男子因发淫秽短信被汉阳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0天。

  3月初,汉阳公安分局琴断口派出所民警接到妇女黄英(化名)报警反映:她三月份以来,她多次收到手机号为1326*******的人发来的短信,内容淫秽,不堪入目,黄英用短信警告对方不要再发,但对方仍每天早晨和中午发来淫秽短信。警方对该短信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展开立案调查。

  3月13日晚,根据群众举报在关山一酒店附近发现嫌疑人踪迹,警方当场将其抓获。经审查,该男子姓薄,36岁,浠水人,无业,租住汉阳。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交代称,他在陕西汉中市出差时,发现其妻在他手机上保存的女友黄英的手机号码,于是编了11条淫秽短信发给对方。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42 条第五项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治安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警方对薄某处以治安拘留十天。薄某十分后悔,他说:“发短信时他只是觉得无聊,好玩,没想到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