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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谎称丧夫骗婚20余次诈骗近3万元

时间:2008/3/22|

阅读量:1099|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3月22日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沈右荣 通讯员 隗杰斌)“丧夫独居,我想找个伴儿好好过日子”,40岁的武汉新洲农妇王某打着幌子四处“征婚”,3年内,她先后化名流窜到河南、安徽和本省5个市县,行骗20多起,骗取财物28909元。昨日下午,新洲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2000元。目前,负责给王某物色“对象”的同村两名男子刘某和黄某在逃。

  露馅:“新娘”是骗子

  据介绍,2007年9月3日,河南省新县陡山河乡李湾村热闹非凡,35岁的光棍儿叶某终于要结婚了。叶家花了一笔不菲的彩礼为新娘张春芳买金银首饰,给新娘的家人喜钱。当日大宴宾客,叶家一个固始县姓郑的亲戚前来送贺礼。婚礼现场,郑某觉得新娘“张春芳”十分面熟,仔细一看,原来就是3年前骗走自己几千元的“胡先凤”。

  “这个新娘是个骗子!”有同样遭遇的村民朱贵枝也认出了王某。两人迅速报警。

  当地派出所将此消息通报给新洲区警方。当日下午,新洲4民警赶到河南新县涂山河镇叶家,将新娘“张春芳”带上了警车。

  原来,王某是新洲双柳的农妇,早已结婚,丈夫和一男二女三个孩子仍在老家。其随身携带的身份证、离婚证均系伪造。

  案发:婚礼前夜“媳妇”落跑

  据王某交代,2004年9月16日,经同村村民刘某和黄某介绍,她化名“胡先凤”来到新洲区阳逻街潘庙村八组邱金海家。原来30多岁的邱金海还未成家,邱家父母非常着急,四处托人给儿子介绍对象。

  “胡先凤”称是凤凰镇凤凰寨村人,已离婚,并将一份假离婚证给邱金海看。见“胡先凤”说话办事得体大方,当晚就与儿子住在一起,邱家人非常高兴,从心底认定了这个“儿媳妇”,并决定将婚礼定在9月26日。

  9月23日,邱家开始筹办儿子的婚事,给“胡先凤” 买了衣服、买了2270元的一条铂金项链和一对铂金耳环。

  婚礼前夜,25日晚,收下6000元订婚礼金后,“胡先凤”将邱金海带至新洲区邾城街饮食一条街,以“要给哥哥去买礼物送礼”为由,瞬间消失了。

  骗术一:谎称夫亡博取同情

  2004 年11 月,王某从新洲老家流窜至河南省固始县,认识了39 岁的单身男子郑某,贼心又起。她再次化名“胡先凤”与其交往,称丈夫遇车祸身亡,想找一个靠得住的男人好好过日子。郑某轻信了她。

  连续几天,王某住在郑家,自称她不是乱来的人。郑觉得王某很稳重很忠诚,便为她购买了金银首饰及给5000 元现金。

  接下来,王某假称带郑某回新洲见父母。在新洲的饮食一条街上,王某又称看了她所谓“哥哥嫂嫂”后,突然消失不见。郑某寻不到人,才知上当受骗。

  骗术二:制造“艳遇”闪婚

  2005年4月中旬的一天,经刘某和黄某的张罗,打扮妖艳的王某来到河南商城县余集镇104 国道修路工地上,径直就找到36 岁的工地承包老板陈让学。这次,王某自称是单身的新洲人“张春芳”进行诈骗。

  “张春芳”称与嫂子吵架后,离家出走已几个月,想在工地上找个事做。“工地上都是男的,一个女的不方便啊。”陈让学觉得不妥,“张春芳”马上夸老板是个好人,值得信赖,她可以与老板住在一起。已离婚几年的陈让学一听这话,再看看面前颇有几分姿色的“张春芳”,便同意了。当晚,两人以夫妻身份住在一起。

  一个星期后,“张春芳”提出结婚,陈让学立马筹办婚礼。装修房子、置办电器、购买衣服,加上摆酒20 桌,陈让学花去数万元。另外,他还送给“张春芳”一条2700 元的铂金项链和一部1280 元的手机。

  6月15日,“新婚”第三天,陈让学决定和“张春芳”到新洲领取结婚证。来到新洲后,王某借口让陈让学到“亲戚”家做客,接着,她故伎重演。2 个小时过去了,陈让学一直在傻等,而王某则早已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