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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婚后后悔投诉登记处未劝阻

时间:2008/3/25|

阅读量:1113|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3月25日南方都市报

  “离婚登记太快了,工作人员都太不负责,一下子就把我们登记离婚了,我要投诉。”深圳的张小姐抱怨婚姻登记处的工作效率太高,没对她进行劝阻,导致她和老公一冲动离婚,后悔也来不及。对此,深圳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表示,这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

  “离婚第一天晚上我就后悔了。”张小姐住在龙岗,结婚近10年了。她说自己做生意,工作很忙,平时对家庭照顾不够,而老公工作很轻松。矛盾由此而生,前段时间,两人一怒之下去婚姻登记处离婚了。“我是刀子嘴,豆腐心。”张小姐说,当时只是一时冲动,当天晚上就后悔了,老公搬出去后,她一直不知道如何是好。

  她开始抱怨婚姻登记处办事太快了。“我们过去就5分钟,给发张表格一填就好了,没有对我们进行任何劝阻。”张小姐说,当时负责离婚登记的是一个年轻人,一看就像刚毕业的,没有工作经验,要是劝她和老公一下,估计就不会离婚了,“结婚那么多年,房子也有,正是舒服的时候。”

  张小姐叹息,婚姻登记处太不负责任了。她说,深圳女多男少,男人们很快就会找到新欢,她的好几个朋友都是匆忙离婚,事后后悔,大家都想投诉婚姻登记处。

  “没有这个说法,劝阻不是我们的职能。”昨天下午,深圳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婚姻登记部门人手比较少,无法对每一对想离婚的夫妇一一做思想工作劝阻。记者在民政局网站的离婚程序上也没看到有工作人员须劝阻离婚的规定。 记者 周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