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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被广东律师选入全国十大法律事件

时间:2008/3/28|

阅读量:1115|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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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3月28日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蒋隽) 因在故障ATM机上提取17万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许霆案”被广东律师们选为“2007年度全国十大法律事件”,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律师行业协会获悉。

  据了解,此次“入围事件”涉及了刑事、民事、房地产、金融、证券、知识产权、医疗法律等领域。“许霆案”、“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案”、“山西黑砖窑事件”、“肖志军拒绝手术签字导致孕妇死亡案”等都入选了全国十大法律事件。省律协有关负责人王波律师表示,评选活动在提醒全体律师关注法律事件的同时,也提醒社会一同来关注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最牛钉子户事件”把“钉子户”从贬义逐渐演绎成了维护合法私有财产的代名词,而许霆案的罪与非罪更是值得探讨,同时也促使人们思考在成文法体系下如何完善司法适用的合理性问题。

  记者获悉,此次评选活动还选出了“2007年度世界十大法律事件”和“2007年度广东十大法律事件”。入选“广东十大法律事件”的包括“阳江黑帮覆灭”、“美国大量玩具被召回影响对美玩具出口”、“南方医院副教授被枪杀”、“九江大桥被撞断”等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