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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为同居女友3个月花费28万元

时间:2008/4/7|

阅读量:1112|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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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4月07日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 江研 记者 李梦雅)42岁的王强原本以为自己很幸运,离婚之后还能遇到真爱。岂料,好景不长,年轻漂亮体贴的女友开始疯狂“吞钱”,之后和王强玩起了捉迷藏。这个结局让王强欲哭无泪,他说在短短三个月时间里为女友花了28万,投入的感情也付之东流。

  王强是一名公务员,曾经也有过美满的婚姻,后来因自己生病,妻子离他而去,并将孩子也留给了他。离婚后的日子,王强当爹又当妈,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在思量着再组建一个家庭,重过幸福的日子。

  2006年年底,他走进一家婚姻介绍所。凭他的条件,来相亲的女人挺多,但是王强在众多人中,一眼就看上了年轻漂亮的杨雯。杨雯说,自己也是一见钟情。见了几次面,杨雯就搬进了王强家,甜蜜的日子仿佛又回到了王强身边。

  在同居的日子里,杨雯体贴入微,让王强很感动。很快,王强为杨雯找了一份工作,并为她交纳了几千元的工作押金和服装费,以表心意。他的大方举动,让杨雯感到自己没有“看错”人。

  之后的一个星期里,杨雯以结婚为由,提出让王强给她买钻戒和黄金首饰,王强咬咬牙,花了两万多,给女友添置了一整套首饰。接着,杨雯撒娇说,自己母亲正在买房,首付还缺点,希望王强帮一把。想着既然是未来丈母娘的意思,王强答应了下来,但是他手头没多少钱,只得把自己的房子进行抵押,拿到了21万贷款。杨雯拿走了15万,但她依旧不满足,又惦记上了王强的另外几万元。王强说,在甜言蜜语的轰炸下,他把最后的钱给杨雯买了一部轿车。

  女友所提的要求都已经满足了,王强想着这下离结婚应该不远了。可杨雯接下来的举动,给了王强当头一棒。原来,杨雯趁着王强不在家,收拾物品玩起了失踪。此时离他们认识的时间,仅仅三个月,王强已花了28万。

  冷静下来,王强觉得事情不对劲,报警称杨雯诈骗。警方认为杨雯不存在犯罪行为,不予立案。王强只得来到法院,要求杨雯返还他赠送的钱物。

  昔日的恋人把自己告上了法院,杨雯并不慌张,开庭时,她辩称,自己是收到了王强赠送的首饰和15万,但是这些东西都是王强为了向她表达爱意,自愿赠送的,所以她没必要返还。而王强所提的车款,是子虚乌有,那辆车是她自己买的。

  江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杨雯在和王强交往期间,向王强索取财物,且数额较大,而她在目的实现后便与王强断绝来往,这种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的行为是我国婚姻法禁止的,杨雯应把财物还给王强。

  因为王强没有向法院提供为杨雯买车的8万元证据,这一笔,法院并未认定。最终,法院判决杨雯返还王强15万元和赠送的首饰。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