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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手持与男友性爱录像报警要求赔偿

时间:2008/4/19|

阅读量:1123|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4月19日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前晚,下关警方遇到一起极其荒唐的报警求助:26岁的女孩陈小姐拿着与男友的性爱录像以及淫秽照片报警,称男友欺骗了她的感情和身体,希望警方作出处理,让她获得一定金额的赔偿,否则就将照片发到网上去。她没想到,警方却严肃警告她:“只要你发到网上,我们就抓你。”

  “我要讨回损失,不然就把照片发到网上去”

  前晚10时,下关特巡警110接到陈小姐报警:“我的包在南京长江大桥上被抢劫了。”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大桥,找到了报警人陈小姐,她见到民警后满脸羞涩,结结巴巴地说:“没事,没事,他是我男朋友,我们在吵架,他把我的包抢走,刚刚又还给我了,太麻烦你们了。”警方教育陈小姐不要随便报警,随即离开了。

  不料警车刚走5分钟,陈小姐的男朋友报警:“我在长江大桥上被人敲诈1万元钱。”同时,陈小姐又报警:“我被一个大骗子给骗了,感情和身体都被骗了,我有证据。”警方又返回现场。陈小姐拿出几张照片和一台数码DV机,照片上是她和男朋友在宾馆房间里的画面,不堪入目,她说DV机拍下了当时的性爱情节。据警方调查,当时陈小姐的男朋友确实抢她的包,只是想把照片和DV机抢走,将两人发生关系的证据给毁掉。随后,警方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陈小姐拿出DV机准备把录像放给民警看,但被拒绝。“他是个大骗子,其实有老婆有孩子,征婚的时候说是单身,我被骗惨了。实在没办法,我就把我们在宾馆的过程拍了下来,作为证据,不然他肯定拼命抵赖。我要讨回损失,不然的话,我就把照片发到网上去,反正我一个人在南京打工也不怕丢人,他是南京本地人,让他丢大丑。”陈小姐以为民警会同情她这个被骗的受害者,不料民警严肃警告她:“只要你把照片发到网上去,我们就抓你,你的行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甚至可以构成犯罪被判刑。”陈小姐吓了一大跳。

  同居3个月才知道对方有妻有子

  一听这话,陈小姐的男友张某赶紧告诉民警:“她早就把录像截了很多图片出来,放在了自己的QQ空间里,她手上拿的照片就是刚洗出来的。她把照片和录像放在包里,晚上找我出来,开口就要1万元钱,不然就公开。我很害怕,就把她的包抢走,她又报警说我抢劫,我只好把包还给她。她的行为不是敲诈是什么?”

  据警方调查,原来陈小姐是安徽人,1982年出生,去年和姐姐一起来南京打工,她的姐姐在交友网上征婚,很快找到了一个中意的男朋友,目前正在热恋之中。于是,姐姐就让她去网上碰碰运气,希望也能找个好男友。去年11月,陈小姐就把自己的个人资料和照片完整地登记在交友网上,不久又在某报的交友栏目上公开征友,一个多月下来,有几十个男孩向她送去秋波,但她一个也看不上,直到张某出现。“他说自己30岁,在浦口做生意,事业有成,经济条件好,这么多年一直忙事业没有时间谈女朋友。我看了他的照片,觉得很不错,就同意约会,经过几次接触后,发现他果然很有钱,没有骗我,今年1月份开始,我就和他同居了。4月份,我到处打听,发现他已经35岁,而且早就结婚,儿子都快10岁了,我和他吵了很长时间,他也无所谓。”陈小姐气愤地说。

  性爱录像是怎么被拍出来的呢?陈小姐说,为了搜集两人发生关系的证据,她借了一台DV机,4月7日的晚上,她假装向张某道歉,请他去酒吧玩,让张某喝了很多酒,就带到了宾馆。她把DV机放在床头,张某和他发生关系的时候,整个过程被拍摄了下来。

  男子愿意道歉并赔偿1万

  陈小姐说,第二天上午,她就找朋友把录像里的内容截取了一些主要画面,然后向张某提出索赔要求,“我是无辜的,都是他骗了我,我的身体损失和精神损失,他一定要赔。一开始,他跟本不相信,我就把照片放在空间里,设置了密码,让他看,还告诉他有录像。他看了以后,就问我到底要多少钱,钱我不想多要,只想让他记住这个教训,这半年下来,我的损失全部加起来,难道连1万元钱也不值吗?就当是分手费。但他就是不肯。”民警告诉陈小姐,她确实是受害者,还属于民事纠纷,要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合法赔偿,以公开录像与照片威胁对方,已经步入了违法犯罪的边缘。

  调解时,陈小姐突然向警方表示,她不报警了,不需要警方帮她调解,她自己会解决。这时,张某着急了,开始求助警方:“我希望派出所能够帮助我,好好调解这件事,我不想闹大,我愿意赔她损失,具体多少钱可以慢慢谈。万一她真的把照片公开,我就倒霉了。”

  最终,陈小姐愿意主动销毁照片和录像带,只希望张某给她合理的赔偿。张某让陈小姐在派出所签下书面保证,保证今后不再骚扰他,他愿意道歉并赔偿1万元钱。当着张某的面,陈小姐将QQ空间里的“艳照”删除,将录像带销毁,保证回家后就把电脑里的其他照片删除,张某让她签字保证后,带她离开了派出所,带回浦口给她钱。

  警方表示,陈小姐的行为很危险,考虑到她拍摄录像只是用于搜集证据,上传到自己的个人空间并设置了密码,并未正式传播,而她同时又是受害者,最终对她进行了警告与教育批评。张某也承认了错误,表示不该冒充单身者骗取陈小姐的身心。(请报料人领取信息费)

  作者:朱宏俊/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