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网站新闻
网站新闻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婚恋指导
婚恋指导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离婚时养老保险金能分吗?

时间:2008/4/20|

阅读量:2542|

来源:朱运德

离婚债务处理
文本标签:财产分割
 
《中国妇女》
【法律问题】
我今年38岁,在河北保定一家国有企业工作。1992年我和贾浩结婚。因为忍受不了丈夫感情出轨,2007年6月,我到法院起诉离婚,请求分割房子、存款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夫妻共同财产。8月,一次法庭辩论后,同事告诉我,养老保险金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而贾浩的养老保险金比我多许多。我想增加诉讼请求,却遭到了拒绝。法院同意分割住房公积金,却不同意分割双方的养老保险金。法官告诉我,本地从来没有判过分割养老保险金,也没法执行,所以不同意分割。我很茫然,请告诉我,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到底能不能分呢?(薛 妍)
【专家解答】
薛妍朋友:
增加诉讼请求,应该在法庭辩论之前。你想增加诉讼请求时,虽然还没有判决,但原被告双方已经就原来的诉讼请求进行了辩论。这个时候,如果想要起诉分割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就只能另行起诉了。
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应属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条已经明确,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养老保险金是指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也就是指男女双方退休后,实际拿到的或出于其他原因应该拿到的。应当取得,并不包括预期取得的意思。换言之,这里关于养老保险金的规定,是针对老年人婚姻做出的。本案中,你和贾浩都显然没有到达退休年龄,也都没有实际领取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就不应该分割。(《中国妇女》法律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