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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首次远程提讯死刑被告人

时间:2008/4/26|

阅读量:1119|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王斗斗 柴黎
  “被告人蒋华全,今天是司法机关对你进行的最后一次提讯,希望你珍惜这次机会,如实交待有关情况。”
  4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现羁押于福建省泉州市看守所的被告人蒋华全进行了远程提讯。
  提讯开始后,记者注意到,北京提讯现场的三名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官与远在泉州的死刑被告人蒋华全的影像同时出现在大屏幕上。
  “被告人蒋华全,你看一下,这个黄皮黑边的笔记本是不是抓获你时公安机关在你住处缴获的?”
  “是。”
  提讯过程中,三名法官与被告人“面对面”,法官们不时将有关证据通过视频系统展示给被告人,对有关案件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仔细倾听被告人的每一句陈述和辩解。
  提讯即将结束时,法官郑重地告知蒋华全:“被告人,我们将把此次提讯的笔录通过网络送达给你,如果没有异议,请你在上面签字。”
  记者了解到,基于死刑的极端严厉性和不可恢复性,为充分保障死刑案件质量,最高人民法院把提讯被告人、亲听被告人辩解、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作为死刑复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视频远程提讯死刑被告人时同步录音、录像。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分析说:“这有利于真实客观地记录提讯全过程,有效地促使办案人员自觉依法办案、规范司法,同时也有利于通过再现提讯过程,为以后反复查看提供便利。”
  谈到这次最高法院的首次远程提讯,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是死刑复核提讯工作的一种新方式。目前,死刑被告人大多分散关押在案发地看守所。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提讯被告人必须奔赴全国各地,耗时耗力。
  “而采用远程提讯,既能保证法官‘当面’提讯,查清案情,又省时省力,最大限度提高复核工作效率。”
  但是,这位负责人也表示:“如果办案法官认为确有必要,仍然要到案发地看守所提讯被告人。”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远程提讯利用的是全国法院系统现有的远程视频网络资源。最高人民法院只要与被告人关押地人民法院实现网络连接后,就能快速便捷地进行远程提讯,可以大大节约司法成本。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