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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指软禁女儿勒索丈夫100万元(图)

时间:2008/4/28|

阅读量:1206|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4月28日 大江网-新法制报
女子被指软禁女儿勒索丈夫100万元(图)
女儿被母亲软禁在家中不能去上学。

  核心提示

  因为感情危机,九江女子邓晓芳在丈夫提出离婚后,要求丈夫补偿包括“青春损失费”在内的100万元,未果。为达到目的,邓晓芳竟以“软禁”女儿的方式相要挟。

  截止到4月27日,10岁的女孩圆圆(化名)已被母亲“软禁”了两个多月,在这两个多月里,圆圆形容自己的生活“简直就是地狱”。邻居、公安部门、工作单位、学校、社区和街道等先后多次协调,但邓晓芳仍不改用女儿的自由作为自己与丈夫谈判筹码的初衷,对有关部门试图采取的强制解救措施,她甚至以死相威胁。

  班主任发现异常

  女生父母闹离婚,母亲“软禁”女儿作筹码

  据了解,邓晓芳和丈夫陈强都是中铁四局五公司的员工,家住九江市中铁四局五公司生活区。邓在公司所属医院工作,陈在公司工程技术部门上班,俩人于1997年结婚。

  因工作需要,陈强1999年后被公司派往外地的工地,偶尔回九江探亲。后因感情破裂,2007年下半年,陈强向邓晓芳提出离婚。

  最初发现圆圆被“软禁”的是圆圆的班主任——九江市长虹小学教师庄老师,那天是2008年2月27日,是长虹小学开学的日子。庄老师说,开学报名前,学校就通知圆圆,但当天一直不见其身影。

  庄老师拨打了圆圆家里的电话。圆圆的妈妈邓晓芳说,她现在正和丈夫闹离婚,因丈夫一直没有答应补偿她100万元的条件,她只好不让孩子上学。

  庄老师说,为了能让圆圆尽快返回学校,学校方面包括一名副校长在内,先后多次通过电话和上门的方式,和邓晓芳进行沟通,“但邓晓芳的态度很坚决,始终没有改变,每次都没有取得什么效果,只是说她自己会给小孩补习功课。”

  “孩子需要的不只是文化知识的学习,还需要同朋友、同社会接触交往,那样她的心理才能够健康成长,她才会真正快乐。”庄老师说。

  圆圆的同班同学小秋和小丽曾在圆圆“软禁”期间前往她家,希望圆圆能够尽早和她们一起回学校读书,圆圆说她妈妈不让她出门,并说:“我现在的生活简直就是地狱!”

  本报记者探访

  室内时传责骂声,敲门却了无声息

  “她把孩子一直关在屋里不让出门,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邓晓芳极端的做法引起邻居的关注,有邻居还发现,“经常能听到她屋里有打骂孩子的声音”。

  邻居多次去劝说邓晓芳,难以奏效。次数多了,邓晓芳干脆闭门不见。“夫妻闹矛盾,怎么能够拿孩子出气作谈判筹码呢?”邻居张先生说。

  4月23日下午,在知情人的指点下,记者来到了邓晓芳的家——九江市中铁四局五公司生活区某栋宿舍楼的203室。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屋内传来女孩的哭泣声,紧接着是女子的责骂声。记者上前轻轻拍打防盗门,屋内的声音戛然而止,但房门依然紧闭。

  在屋外,记者看到203室那扇浅褐色的铁丝网防盗门上布满薄薄一层灰尘,一块鲜红色的“五好家庭”小牌匾黯然失色。

  据楼下居民介绍,陈强长期在外地工作,邓晓芳以前曾在公司所属医院上班,平时就较少与人交往,此时很可能是不愿意有人来打扰才不肯开门。4月24日上午,记者再次前去敲圆圆家的门,遭遇的依然是“闭门羹”。

  记者拨打圆圆家的固定电话和其父亲陈强的手机,均无人接听,“孩子的妈妈心情好的时候就会接一下,心情不好时就不接电话”,庄老师说。

  当地媒体介入

  “如果见不到100万就不让孩子离开家门半步”

  邓晓芳的极端行为也引起了九江媒体的关注,当地一家电视媒体先后4次去了解情况,都没能敲开邓晓芳家的门,直到第5次在邓的单位和当地居委会的帮助下,才得以进入邓家并试图做通邓晓芳的工作,但未能成功。邓晓芳说,如果见不到100万元,她是不会让孩子离开家门半步的。

  随后,记者通过当地媒体了解到,邓晓芳说丈夫在外工作期间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经济上很少为这个家庭考虑。邓晓芳声称,2003年和2004年期间,丈夫陈强就以各种名义从家里拿走五六万元,而“2002年之后,他的工资就没有给过我”。

  由于夫妻长期分隔两地,感情上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更令邓晓芳难以接受的是,丈夫平常连电话都很少往家里打,“作为一个妻子来讲,我就主动给他打电话,关心他,结果适得其反,他自己心情不好,就跟我吵架。”邓晓芳表示,陈强后来经常不接她的电话。

  陈强对此的解释是,妻子有些时候在电话里说的话“非常刻薄”,让自己难以忍受。

女子要求丈夫赔偿10年青春损失费

         2007年下半年,陈强向邓晓芳提出了离婚并诉至法院,但遭到邓晓芳的拒绝。

  随着丈夫要求离婚的态度越来越坚决,邓晓芳也开始对他们的婚姻失去信心,于是她向陈强提出了自己同意离婚的条件——10年婚姻的青春损失赔偿金和孩子以后的抚养费,一次性付给100万元。

  邓晓芳说,陈强在工程项目上工作了这么多年,手头上有足够的积蓄来负担这笔费用。而为了让这件事尽早了断,她以不让女儿上学来给丈夫施加压力。

  对于100万元的要求,陈强断然拒绝:“可能吗?作为工薪阶层,我到哪去拿100万?况且我们家买的房子、存折都在她那里。”陈强还表示,他想通过法院尽快了结此事,更希望把孩子判给他,“让我把孩子带走,这样对孩子影响就不会太大”。

  邓晓芳表示,她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孩子带来很大的伤害,但她还是坚持自己的做法,“这不是我的初衷,不是我造成的,是他父亲要这么做的,我现在要她父亲承担责任”。

  同事颇感无奈

  “她是个要强而固执的人”

  邓晓芳让孩子辍学在家的事,已引起了所在单位的重视。所在单位也一直在给邓晓芳做思想工作,但让邓晓芳改变自己的做法,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许多接触过邓晓芳的受访者对她有个共同的印象,她说话的时候别人根本插不进话,“是个非常要强而固执的人,难免偏激。”

  许多人都提起过两年多前的一件事。邓晓芳曾担任铁四局五公司医院住院部的外科护士长,有一次报名竞聘院中层以上领导岗位时,她由于不符合自己所报名岗位的条件而落选。后来还由于个人身体原因被转到挂号室岗位,“2005年10月开始,她就干脆不来上班了。”

  邓晓芳以前的同事王慧评价说,她的脾气性格不是坏人,“可能会有一点偏执吧,就是做事比较‘执着’一点。”王慧还表示,孩子是无辜的,“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觉得不能以牺牲孩子作为代价。”

  中铁四局五公司女工委员会委员张志娟说,工会人员去邓晓芳家了解情况,邓晓芳的态度比较坚决的,但她也有很多苦衷,“为了让她能重新回到铁四局医院工作,分散在家庭问题上的一些注意力,公司工会主动找她谈过工作上的事。”

  街道办束手无策

  欲采取强制措施遭自杀威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邻居为此事向当地警方报了案。4月23日下午,接警的铁路工程公安局第四公安处第五公安分处政委胡素平告诉记者,接到群众的报案后,两次出警去了邓晓芳家进行调查了解。

  在邓晓芳家,民警看到辍学在家的圆圆,“衣着整洁,表面看也没有被殴打的伤痕,一个人很乖的在家学习”。胡素平说,经警方初步了解,起因是夫妻感情危机闹离婚,解决问题可能还得从协调入手。

  记者还了解到,陈强为了处理这事情,春节后特意从外地赶回来几次,“但孩子的妈妈没有让他进家门。”

  4月21日上午,九江市十里街道办和中铁四局五公司居委会把陈强和邓晓芳召集到一起进行了协调。负责组织当天协调的九江市十里街道办纪工委书记刘敏告诉记者,当天的协调没能当场达成统一的意见。

  刘敏介绍说,孩子的父亲陈强要求先让孩子去上学,其他问题慢慢谈,但遭到了邓晓芳的拒绝,“她说,不拿出100万元来,其他的都是白谈,实在没有钱,就先拿出50万元来,剩余50万元在限期内一步步给。”

  “不管怎么样,都不能剥夺孩子的义务教育权,这是我们的前提。”刘敏说,他们曾考虑过对邓晓芳这种极端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但邓晓芳扬言,如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阻止她的做法,她就自杀。

  □文、图/记者廖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