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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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胶东在线消息 22岁的儿子被亲生父亲掐死并碎尸。亲戚朋友、邻居等人联名上书,请求法院对杀人凶手减轻刑罚。父子间到底有什么恩怨?亲朋好友为何要替杀人凶手求情?
冰箱惊现尸体碎块
2007年11月7日9时左右,王某急匆匆来到福山公安分局报案:福山区东北关村一鲜肉店内发生命案!案情重大!警方当日立案侦查。
民警来到案发地点。肉店内门窗紧闭,人去楼空,里面静悄悄的。民警仔细搜寻犯罪嫌疑人可能留下的任何蛛丝马迹。
他们发现西厢房与南墙之间有一宽100厘米的水泥夹道,夹道尽西头距南墙60厘米的西墙跟下有一个下水道入口。下水道入口处有隐隐的血迹,民警们将下水道凿开后发现,内有心、肺等器官,大小形状与成人相似!随后警方在厨房内冰柜里发现人的尸体碎块:用透明塑料袋共包装了8袋。这里确实发生过杀人碎尸案!但凶手是谁?是谁这样心狠手辣,下此毒手?
肉店老板官某突然失踪。邻居们发映,案发当天,肉店老板曾与儿子官某某发生过激烈争吵和打斗。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据查证,犯罪嫌疑人官某作案后潜逃回东北老家。2007年12月8日,官某被警方在辽宁省沈阳市火车站抓获。同年11月10日,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刑事拘留,11月2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经福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市公安局福山分局逮捕。
很快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也出来了。鉴定意见:死者是生前颈部遭受钝性暴力作用致窒息死亡后碎尸。而且该男性与官某具有亲缘关系。人证物证俱在,死者确是被官某所杀!
父子打斗掐死儿子
犯罪嫌疑人官某47岁,初中文化。2001年,他携全家来到福山区打工,后来开了一家鲜肉店,并经营一家小饭店。2007年11月5日晚上八九点钟,官某送朋友出门,看见儿子官某某在楼下喝酒。儿子整天游手好闲,喝酒闹事,让他伤透脑筋。官某看到里屋摆着八九捆啤酒,地上有四五个空啤酒瓶,气不打一处来。他没好气地问:“咱的店没开,谁让你进的酒?”儿子满嘴酒气,口气很硬:“我自己进的!”。官某又问:“谁给你钱进的酒?”儿子说:“我在你口袋里掏的,”官某赌气说:“咱的店不开了”,儿子毫不示弱:“我自己喝。”官某很生气:“喝死你!”。
儿子一听火冒三丈,借着酒劲,站起身来就朝官某左眼打了一拳,官某头晕眼花。紧接着儿子又朝官某右肋部踹了一脚,官某感觉钻心地痛。儿子竟敢打老子!宫某怒火冲天,与儿子厮打在一起。朋友在旁边劝架。结果父子二人谁也不松手,朋友也被摔倒在地。朋友见拉不开,就走了。
官某和儿子都用手卡住对方的脖子。最后官某骑在儿子身上,卡着儿子的脖子不松手。儿子双手不停地掰,之后他感觉到儿子的双手渐渐没了力气,垂下去了。官某松开了手,上前摇晃想叫其起来,喊:“儿子,快起来。”叫了好几声也没有动静,他又学着大夫常用救人的方法用两只手掌按压儿子的胸部三四下,结果也没有反应。亲生儿子被自己杀死了!
肢解尸体毁灭证据
官某心里乱得很,蹲在屋里抽了支烟,定了定神。他想到了朋友赵某,便来到赵某家,说:“我把儿子整死了,儿子不行了,你开车帮忙把他拉出去。”赵某听后,也慌了,对他说:“别的事我能帮忙,这事不行。”随后,官某返回了店里,打电话给开出租车的朋友李某,称有急事让其过来。此时,已是凌晨一、二点钟了,过了十多分钟,李某开出租车来了。官某说:“我把我儿子掐死了,你帮我把他弄出去。”李某听后,拒绝了:“不行,车是老板的,真的出啥事,就完了。”官某不知道怎么办,接连着抽烟。
官某想到自己上有父母,下有妻女,需要他照顾,想把此事隐瞒住。为了不让尸体被人发现,他有了肢解儿子尸体,保存好再找机会处理的想法。官某回到家中把儿子的尸体肢解了,一部分扔到了下水道里,一部分存在了冰箱里。第二天他把家收拾了一下,坐车从福山来到芝罘区。在路上官某接到邻居的电话:“你家怎么那么多警车?”官某知道事情败露了,从芝罘区坐客车到莱阳市,又从莱阳坐上直达佳木斯的火车。
亲朋上书请求减刑
官某的亲朋好友、邻居们得知他将儿子杀死,将受法律严惩后,纷纷在请愿书上签名,向司法机关反映官某儿子平时的恶行,请求对官某从轻惩处。
被害人官某某的爷爷、姑姑等17人在请愿书中写道:他爸将儿子杀死是被逼的。官某某从十几岁起,就不服管教,经常逃学打架,打伤过多人。父母管他,他竟然打父母。有好多次,他到爷爷家要钱,不给就砸东西,把电视机都砸了,还大骂爷爷奶奶。官某某在社会上偷盗、抢劫,他爸爸曾跪地求他改邪归正。官某某身体健壮却从不干活挣钱,没钱就偷、就抢。有一次他爸不给,他拿刀子将他爸的胳膊捅伤了。官某某曾于2006年8月在东北老家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出狱后更是无法无天,扬言要把全家人杀死。听说他爸将他杀死了,我们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27位邻居在请愿书中写着:官某某经常乱砸东西,家里的电视机、影碟机及其家用电器都他被砸光了,剩下能用的他就拿出去卖给收废品的换钱花。没办法,他爸只好找到收废品的再买回来。他整天不停地喝酒,喝多了就站在门前用粗话骂过往行人和邻居,谁搭话就打谁。他爸只好向大家赔礼道歉。官某经营一家小吃店,营业期间顾客正在用餐时,官某某一不高兴就把顾客用餐的桌子踹翻。有几次,他还握着尖刀挥舞着、吼叫着要杀死家里人。他父亲曾向110报了两次警。
法官释法
凶手被从轻判处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官某犯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官某因家庭矛盾与儿子官某某相互厮打并猛掐被害人官某某颈部,致被害人窒息死亡,后又将被害人尸体肢解,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官某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本应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害人官某某平日劣迹斑斑,目无尊长,不服管教,被告人是在管教被害人的过程中与之发生冲突,在劝其从善不能、心灰意冷之下产生了杀死自己亲生儿子的念头,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官某的辩护人关于“本案的被害人官某某有过错;被告人官某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的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事实相符,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官某关于“其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辩解意见,经查,被告人持续猛掐被害人的颈部,主观上具有杀害被害人的故意,客观上非法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此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记者 晓娟 雷达 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