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6月16日 京报网—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闫慧)母亲望子成龙家教甚严,但儿子不理解并与母亲反目,年事已高的母亲思儿心切,无奈起诉儿子精神赡养。东城法院近日受理了这起赡养纠纷。
年近七旬的李老太起诉称,29岁的被告杜先生是她的长子,自幼随她生活,抚养成人。在共同生活中,由于老太太望子成龙家风较严,多次指出儿子在工作、生活中的缺点,致使儿子不太满意;又因儿子婚后诸多家庭琐事造成母子隔阂。虽经老太太多方努力,但与儿子的关系仍没有任何好转。
现李老太退休在家,没有劳动能力,还要赡养老人,经济上较困难,她多次要求儿子赡养,但在某公司驻外工作的儿子,虽收入较高却拒不赡养。经亲朋和儿子所在单位领导劝说教育,儿子才自2004年每年支付2000元赡养费,但仅断断续续地支付,而且儿子常年不来探望,没有尽到应尽的赡养义务。
李老太认为,儿子不赡养老人违反法律规定,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再三考虑,诉至法院,要求儿子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并经常探望,履行精神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