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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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蒲哲 特约记者雷蕾 通讯员谭石报道:因怀疑妻子有外遇而离婚,而一直心怀醋意,竟雇凶教训“情敌”,致使“情敌”死亡。前日,汉江中院开庭审理今年1月10日仙桃市大新路小学老师被杀案,涉嫌雇凶杀人的仙桃市财政局原干部张浩及另四名涉案被告人到庭受审。
今年1月10日上午8时许,仙桃大新路小学办公室主任刘某走至该校大门附近时,遭到3名不明身份男青年围攻,刘某身中4刀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于次日上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据检察机关指控,张浩因怀疑妻子与刘某有不正当关系而离婚。1月8日晚,张找到无业人员李某,要其帮忙教训刘某,并指认了刘某的住处,付给李某1000元钱。
其后,李通过付某,找来陈某、艾某(未成年人)帮忙。1月10日8时许,当刘某上班经过时,李上前将其拉住,陈、艾上前持砍刀朝其身上猛砍,刘某挣扎跑进校内,李赶上将刘某按在教学楼围墙上,不顾围观群众的劝阻,持弹簧刀朝刘某胸部猛刺一刀,后逃离现场。
检察机关认为,5被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一天的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