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网站新闻
网站新闻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婚恋指导
婚恋指导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女子不堪忍受七年家庭暴力状告丈夫

时间:2008/6/21|

阅读量:1130|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6月21日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义乌6月20日电(记者 张茵 实习生 李强 通讯员 陈正明)因不能生育遭遇丈夫长达7年家庭暴力的义乌女子王丽,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经法律援助下与丈夫余强离婚,日前法院判决余强赔偿王丽医疗费用15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

  据了解,王丽与余强是1998年登记结婚, 由于王丽在2001年流产后一直未能生育,余强便经常性的打骂王丽,并将王丽多次打伤。而王丽考虑到许多原因,一直忍让着丈夫。这更加纵容了余强,他甚至发展到为了一点琐事也对王丽拳脚相加。

  2007年7月11日,因为家庭矛盾,余强将王丽的头部、右前臂及左外踝等多处打伤。忍无可忍的王丽到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王丽将丈夫余强告上法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