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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申请宣告儿子儿媳婚姻无效

时间:2008/6/21|

阅读量:1167|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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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6月21日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王秋实)儿子与一女子相识一月后“闪婚”,婚后才发现该女子患有重度精神病。王老太不忍看到儿子为此心力交瘁,向密云法院递交申请,请求法院宣告儿子和儿媳的婚姻无效。日前,密云法院受理此案。

  王老太的儿子王某以务农为生,年过30还未婚娶。不久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子李某,两人在相识一个月之后闪电结婚。婚后一个月,王某发现妻子精神上有些不正常,经常与家人因琐事争吵。经多家医院诊断,李某为 “重度精神病患者”。为了治病,王某带着妻子四处求医,但李某的病情却未见好转。

  与儿子儿媳共同生活的王老太认为,儿媳婚前即为“患有重度精神病患者”,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情形。因此,她请求法院宣告儿子儿媳的婚姻为无效婚姻。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