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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逃债找人状告自己获刑1年6个月

时间:2008/7/7|

阅读量:1186|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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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南法宣) 为了逃避债务,广州南沙一男子颇费心机,先造假借据让人告自己,再让这个“假债主”申请执行自己的房子,准备让真正的债主赢官司也拿不到,导致法院差点作出了错误的执行。记者昨日从南沙法院获悉,这名男子及同伙因情节严重,不仅被拘留,还分别因妨害作证罪和帮助伪造证据罪,获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七个月。据悉,此类案件在南沙法院尚属首例。
  为逃债务转移财产
  经审理查明,2005年9月,越南人陈某欲从中国购买若干摩托车零配件,遂委托广州南沙区人黄某为其购买及发货,并先后将货款75.86万元交给黄某,经多次催促,黄某一直没有帮陈某购货。2006年5月,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黄某确认欠陈某货款73.46万元并承诺于近期如数归还。
  同年11月,黄某为逃避债务,伙同廖某密谋,由黄某伪造借据,虚构欠下廖某人民币130万元债务,企图通过诉讼将自己名下位于南沙区珠江管理区十二份围的住宅用地(面积400平方米)以偿还借款的方式转移到廖某户下,以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
  凭假证致法院误判
  此后廖某在黄某的指使下凭伪造借据向南沙法院万顷沙法庭提起民事诉讼。审理中,两被告人继续编造假话,误导法庭判令黄某还借款人民币130万元给廖某。判决生效后,黄某又安排其妹夫罗某(另案处理)作为廖某的代理人,凭生效判决向南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黄某要求用上述自己的住宅地用以偿还廖某的借款,结果再次误导法院作出查封该地块的裁决。
  在黄某虚构诉讼的同时,2006年底,越南人陈某也在南沙法院起诉黄某,要求黄某偿还借款。庭审期间,陈某向法院说明了一个情况,认为黄某之前的官司,是故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执行。法官得知此情况后,立即向廖某了解情况,廖某当天就坦白,承认了其伙同黄某进行虚假债务诉讼。审理此案的法官随即中止第一宗案件的执行。同时,为维护法律尊严,对黄某和廖某以司法扣留15天,并随后将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后由南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的行为构成犯罪,随即作出上述判决。